人才委人事突變? 歐陽瑜取代周昶行獲受權處理人才委事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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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記者小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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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22年01月18日 12:12

社會文化司司長歐陽瑜(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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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昶行仍任人才委秘書長

就昨日憲報公佈,行政長官授權社文司司長歐陽瑜執行原本由人才委秘書長周昶行負責秘書處職責之事宜,引起關切周昶行會否離任?又或,為何作出這樣的調整?就此,社會文化司辦公室今(18)日回覆《論盡》媒體查詢,當中顯示,周昶行仍任人才委秘書長。至於今次的調整,主要是理順行政上的授權,當中,特首授權予社文司司長(現任人才委副主席),然後,司長亦可向秘書長轉授權,如行政命令所規定:「獲授權者可將有利於人才發展委員會秘書處運作的權限轉授予該秘書處秘書長。」

有關社文司辦回覆本媒詢問內容:「就上述查詢,本辦回覆如下:行政長官透過第6/2022號行政命令將行政長官在人才發展委員會秘書處事務範圍內的執行權限授予社會文化司司長歐陽瑜,該行政命令亦已訂明獲授權者即社會文化司司長可將有利於該秘書處運作的權限轉授予秘書長。換言之,社會文化司司長可依法作出轉授權,由秘書長行使有關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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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發展委員會(下稱:人才委)於去年11月初公開諮詢《人才引進制度》鬧得沸沸揚揚,時任人才委秘書長周昶行在諮詢期間極力「硬銷」該制度可為澳門發展多元帶來契機。然而,諮詢期剛完即傳來人才委人事變更,社會文化司司長歐陽瑜獲授權取代周昶行處理人才委事務。而周的一年委任應於今年10月14日到期,但只過三個多月便結束。此一突而其來的人事變動,未知會否對人才委的工作以及構建人才引度制度造成影響。

《政府公報》昨(17)刊登行政長官行政命令。據該命令,行政長官賀一誠授權社會文化司司長歐陽瑜執行人才發展委員會秘書處的事務,二月一日起生效。司長授以的權限包括,涉及財政及財產資源管理權限與各司長一樣,即可批准工程的競投及費用上限為 9,000萬元;取得財貨及勞務的競投及費用批准上限為 4,500萬元;批准豁免競投的工程上限 6,000萬元;以及批准豁免競投取得財貨及勞務上限為 3,000萬元。歐陽瑜亦可將有利於人才發展委員會秘書處運作的權限轉授予秘書處秘書長。

《政府公報》昨亦刊登行政長官批示。據該批示,廢止去年(2021年)授予人才發展委員會秘書長周昶行若干權限包括秘書處工作人員相關的合同的批示,並於下月起生效。換句話說,周的委任亦將在下月一日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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