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物保護草案再遭否決 關注動物團體感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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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論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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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4年02月23日 23:23

由直選議員高天賜提出的保護動物法律草案,上週遭立法會否決。澳門保護遺棄動物協會代表出席澳門論壇指出,政府展開草擬保護動物相關法律至今已有七年,但至今仍未出台。她對是次的草案文本再被否決感到失望;該會指虐待動物的事件在澳門時有發生,鄰埠香港已日漸加重虐待動物的懲罰,她又批評政府至今仍未立法保護動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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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23日)澳門論壇討論就保護動物立法。會上高天賜指不少議員在發言時稱支持立法保護動物,惟表決法案時卻反對,且理由是針對細節條文的內容。

澳門保護遺棄動物協會主席蔡詠子指出,該會反對現時虐待動物僅以最高罰款十萬了事,但並非要求動輒處以刑事,須視乎行為對動物的傷害程度,是否無法補救,終生身心受創;

她又指澳門至今仍未就保護動物立法,如何教育下一代何事應做何事不應該做,如何起到警惕作用?

理工學院社會工作學課程副教授蘇文欣指,現時社會對立法意見強烈,批評政府袖手旁觀,未有負起立法責任。

另一嘉賓執業律師梁永本指出,針對虐待澳門是否仿傚刑事化需共識。

對法案投反對票的直選議員鄭安庭表示,他認同有必要立法,且同意對有明顯虐待動物跡象的行為刑事化,但認為該草案需釐清保障的範圍,是「動物」、「寵物」還有「野生動物」,法案中以「動物」概括範圍太廣,要謹慎處理;又指自己是新議員,須對市民負責。

多位關注保護動物的團體成員到場聲援,並舉起標語要求盡快立法。保護遺棄動物協會副主席劉佩珍在台下發言時指出,民署在2007年已草擬擁有動物法案並向會方諮詢,但至今仍未出台;她批評有人以應保護「寵物」而非「動物」為由反對草案,認為動物也應受到保護;又批評議員以新上任為由,不清楚不明白就否決該草案。

也有與會者認為目前人的權利和福利也未能保障,談何立法保障動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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