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修改兩選舉法諮詢立法會 共13議員發言 繼續無異議 多關注賄選、偷步宣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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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論盡採訪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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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23年06月24日 3:03

特區政府昨就修改兩項選舉法諮詢立法會議員意見。

特區政府昨(23)就修改兩項選舉法舉行第三場諮詢會,對象為立法會議員,共有13名議員發言。議員對當局修法建議並沒有異議。於首兩場的專場諮詢,發言者均贊成當局的修法的建議。

發言議員較多關注賄選、偷步宣傳、競選宣傳定義,誹謗或抹黑行為以及提交參選名單即禁止宣傳的操作,並促希望政府清晰列明。

諮詢會由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主持,行政法務司司長辦公室主任林智龍、行政公職局局長高炳坤、法務局局長梁穎姸、行政法務司司長辦公室顧問胡家偉出席。該場諮詢會歷時約二小時二十分,政府代表用了約二十分鐘介紹主要修改方向以及諮詢安排等,其餘則為問答時間。共有13位議員發言,普遍表示支持修法。此外,來自社團的直選議員發言內容多涉及選舉實務操作。

婦聯副理事長、直選黃潔貞稱,自己「非常認同」修法方向,禁選期則應多於一屆,但對於當局建議「將禁止宣傳期間的起點提前」感憂慮。

有關修改立法會選舉法中關於「偷步宣傳」的規定,當局建議將「禁止宣傳期間的起點由公佈確定接納候選名單之日」提前至「提交候選名單之日」。

黃潔貞:提前禁宣傳期影響社團人士日常工作

黃潔貞表示,如果將禁止宣傳期提前的話,當局則更加明確競選宣傳期的內容、性質以及人員。「有社會人士及社團人士有意參選,恒常性一些社團活動向公眾及媒體做宣傳,若提前限制我哋參與社會活動,例如有議員辦,對外有標語及口號,若提前,就將我哋面打格仔、甚至遮住,若有直播時,我哋有關嘅倡議,係唔係都唔講得呢?要進一步釐清,避免觸犯偷步宣傳。」

婦聯副理事長、直選黃潔貞發言。

黃潔貞的直選拍擋、擔任中華教育會常務理事的馬耀鋒認為提前禁止宣傳期會造成多個組別儘量延後提交申請。

街總副會長、間選議員何潤生則關注部分長者會重覆提名的問題,要求當局交代個人或選舉團體會受罰。

張永春回應時表示,有關禁止宣傳期、宣傳期都有明確訂定,如何界定競選宣傳活動,沒有修法建議,屆時選管會作出相關指引。當局已預見按現時建議,各選團會拖到最後才交提名表,但各選舉團隊應差不多同步,可達到公平性以及立法者的目標。

梁穎妍平時社團活動不會觸犯法律

 梁穎妍補充稱,平時社團活動不會觸犯法律。現時的選舉法對競選宣傳、幾時開始宣傳等已有明確含義。若現任議員若希望角逐連任,日常工作和平時社團工作主要不能涉及法律上所定義的競選宣傳,便不涉及違法;日常工作以及社團活動不能引用參選組別名稱或標誌,亦不能以準候選人身份參與日常社團工作或活動。

回應重覆提名問題,林智龍則表示若選民重覆提名會被科處罰金,與現時制度沒有太大改變。

昨日於立法會的諮詢會由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中)主持,行政法務司司長辦公室主任林智龍(左2)、行政公職局局長高炳坤(右2)、法務局局長梁穎姸(右)、行政法務司司長辦公室顧問胡家偉出席。

議員關注賄選、抹黑 梁孫旭供紙巾、水等或涉賄選

部分議員發言內容關注賄選及抹黑,工聯副理事長梁孫旭表示,自己同意條法建議,但比較關注賄選問題。

他指出,很多時在選舉過程中,參選團隊「可能提供紙巾、水等等,按法律都可能涉嫌賄選,雖上屆政府代表有解釋,但條文沒有清晰,應避免大家提心吊膽參與選舉,希望法律可以清晰。」

他又稱,若證實賄選行為與選團有關時,「有關法律責任需要進一步有監督的機制,呢方面希望政府完善。」

梁孫旭又表示自己是被「抹黑、攻擊」的受害者,認為應建立快速的處理機制及指引。梁孫旭的直選拍檔、工聯副理事長議員李靜儀亦認為當局應檢視如何加強打擊賄選,抹黑參選組別的做法;而間選議員梁安琪亦認為應加強規管抹黑行為。

回應賄選、抹黑問題,張永春表示,當局暫時未考慮修改有關條文,但歡迎提交意見,當局認真考慮。

張永春又稱,當局一定嚴厲打擊賄選且政府打擊賄選方向及決心好明確,法律定義清晰,「只不過在取證、認定方面好多時唔係咁簡單」。

另外,公職人員協會理事會主席、直選高天賜則關注「冷靜期」前不夠時間刪除選舉宣傳的問題。

他指出,上屆有候選人因在選舉「冷靜期」前「閂唔切FB變咗嫌犯⋯⋯這造成年輕人唔想做候選人,壓力好大」,而這是因政府造成的,有待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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