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稱「謠言罪」的《民防綱要法》法案,第25條「突發公共事件下的妨害公共安全、秩序與安寧罪」近日引起多方高度關注,憂慮會損害澳門的言論自由和新聞自由。當然,政府是一貫的腔調:要符合有關罪狀的條件包括犯罪意圖、目的、利益以及散播謠言的方式等,才構成犯罪。
俗稱「謠言罪」的《民防綱要法》法案,第25條「突發公共事件下的妨害公共安全、秩序與安寧罪」近日引起多方高度關注,憂慮會損害澳門的言論自由和新聞自由。當然,政府是一貫的腔調:要符合有關罪狀的條件包⋯
(編按:保安司於7月12日發出新聞稿,表示對《民防法》有關罪名的條文表述作進一步優化,並已向立法會相關委員會提出冀以新的條文表述取代法案原來文本有關表述:http://bit.ly/32B8⋯
(編按:保安司於7月12日發出新聞稿,表示對《民防法》有關罪名的條文表述作進一步優化,並已向立法會相關委員會提出冀以新的條文表述取代法案原來文本有關表述:http://bit.ly/32B8⋯
政府公布的《民防綱要法》公眾諮詢總結報告中,提出現時「很多國家或地區也針對這些謠言或者傳播謠言的行為予以制裁」,包括與澳門同屬大陸法系的國家,如法國、瑞士。不過學社指出,當局所引用的國際例子具有⋯
公共行政學者楊鳴宇指出,《民防法》法案提出的「社會安全事件」是之前規範民防工作的72/92/M號法令中未有特別指明的,加上法案的第25條「謠言罪」眾多字眼定義不清晰,令人覺得《民防法》背後或有意⋯
律師公會會長華年達:乜嘢為之謠言?乜嘢為之假消 息?政府要畀到清 晰的定義。」又提到,講求自由就會對何謂「造成社會危險」的定義會較寬鬆,而在限制多多則更危險,因為任何事都可以成為被入罪的理由,即⋯
澳門葡英傳媒協會發出聲明,對《民防綱要法》法案第 25 條「突發公共事件下的妨害公共安全、秩序與安寧罪」表示困惑和擔憂。 根據現時立法會網站上的《民防綱要法》草案文本第25條,當政府宣佈進入「即⋯
訪問約在庇道學校,午後,晴朗而炎熱。以為身兼庇道校長的潘志明已坐在冷氣辦公室,卻看見他這時駕着電單車回到學校。脫下頭盔的他露出一頭花白頭髮,然後一邊帶路到會議室,一邊閒聊說剛去給一位婆婆拆信讀信⋯
舊法院大樓將要被改建成新中央圖書館。這計劃由選址到設計,坊間一直都有極大爭議。最近,工務局公示項目的規劃條件圖,當中顯示,根據文化局的意見,僅建議保留大樓立面。消息一出,立即引起公眾關注。文化局⋯
今年,陸續兩家由年輕人經營的「裸賣」店開業,一家是在望德堂社區經營日用雜貨的「米量」雜貨店,一家是在東望洋的專營摒棄了各種塑膠包裝的有機健康產品的「Less is More」。對於短短的時間裡⋯
事情要從2013年的夏天說起,第二屆「瀨戶內國際藝術祭」正在瀨戶內海十多個小島上進行著,這一個強調連結自然與生活、以在地創作為主的大型藝術節,吸引不少日本與外地遊客,踏足這些接近半荒廢的小島之上⋯
如果要在一個人口大約175人,沒什麼便利店、超市、酒吧、甚至連電影院也沒有,只有農田、山和美麗海灘的小島上,獨力經營一家民宿和Café,你有興趣嗎?在男木島隔壁的女木島,地勢較平坦,同樣也是一個⋯
立法會第一常設委員會現正審議《民防綱要法》法案,其中法案第25條俗稱「造謠罪」的「突發公共事件下的妨害公共安全、秩序與安寧罪」引起社會極大爭議。澳門傳媒工作者協會向立法會主席賀一誠提交有關《民防⋯
新澳門學社日前批評保安司歪曲外國例子支持本澳新增「謠言罪」,有誤導公眾之嫌,令人質疑保安當局真正意圖是透過刑法控制網上言論。保安司司長辦公室發出新聞稿稱,當局從無表示會將諮詢期間引述的外地立法例⋯
《民防綱要法》法案第25條建議,當本澳進入預防或高級別的狀態後,編造、散布或傳述虛假、無依據或別有用意的消息,最高可判處2年徒刑或240日罰金。新澳門學社表示,有關條文令人相當不安,其主觀意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