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八月三十一日,澳門著名獨立書店邊度有書宣佈,即將於九月三十日撤出議事亭前地,即使該店宣佈將在社區中重開,可是仍然叫人感到唏噓。這個已有十三年歷史,真正由民間建立的澳門「文化地標」,終究不敵租金壓力而必須撤離市中心,這不單是一個書店要關門的故事,或者只是知識份子集體記憶的消失,而是一齣作為以文化遺產為觀光賣點,以文化永續之城自居的澳門,竟然在中區連一間小書店都守不住的悲劇。議事亭前地,這個以歷史文化氛圍包裝的景點,其內涵實際上已完全被商品化。
在大家正在為邊度有書撤離中區而感嘆之時,又傳來舊法院改建新中央圖書館建築費達九億的報導,社會各界嘩然,甚至有「城規會」成員提出舊法院未來應將用途改回法院設施的建議。
南灣舊法院大樓2003年開始空置,至2007年交到文化局手上並有意改建為新中央圖書館(一般簡稱「新中圖」),幾經波折「新中圖」的改建計劃遲遲未能啟動,該建築物卻在2011年起重新打開作展覽場地,先後舉辦過「二○一一澳門視覺藝術年展」、「製造文明——中國當代雕塑展」;2012年除了「四不像——兩岸四地藝術交流計劃2012」展外,還開始用作表演場地。2012至2014年「澳門藝術節」除了繼續在舊法院舉辦「澳門視覺藝術年展」外,亦使用此場地呈獻了曉角劇社《通知書》、足跡《大世界娛樂場》、《石頭雨.海之歌》、當代舞台《My Chair20:13》、詩篇舞集《重生》等本地藝團製作的小劇場演出。2013年10月,由澳門劇場文化學會舉辦的《行街睇戲:澳門環境劇場20年文件展》亦在此舉行。2014年12月曉角劇社在舊法院演出十三場《肺人》,不但成為澳門劇場界話題之作,創出了小劇場最高演出場次紀錄,也讓人發現這個黑盒劇場對推動澳門劇場發展的積極作用。
空等十五年,無需豪裝的展演新空間
時間點回到1998年,造價澳門幣9.6億的澳門文化中心正式落成,翌年開幕後不久即發生小劇院天花隔音板掉落觀眾席事件。而同時,劇院觀眾席的冷氣出風位置、觀眾席前後排空間過窄、綜合劇院二樓兩側座位設計等都引起不少討論和爭議。就此公共演藝設施而言,最要命的是它並未真正對應澳門劇場發展的需求,它有兩個鏡框式舞台,卻並未設有一個專業的黑盒劇場,以至2004至2005年間一些海外及本地劇團要將觀眾席設在小劇院舞台上,變成一個臨時的黑盒劇場,而2008年文化中心開始舉辦「黑盒劇場」計劃(後改名「開箱作業」)時亦沿用上述做法至今年。終於等不了,2007年開始戲劇農莊、足跡、天邊外(今小城實驗劇團)、澳門藝穗會、葛多藝術會等,便開始在空閒工廈、舊區地舖裡自設一些迷你的黑盒劇場。可見黑盒劇場對澳門劇場團體而言,是一種美學上的追求,也是製作空間上的實際需求。可是特區政府在回歸後一直對於表演空間的建設毫無建樹,從曉角劇社於1999年開設工廈裡的「曉角實驗室」算起,十多年來,黑盒劇場一直推動着民間小劇場的發展,然而,創造這種表演空間的角色,卻不得不由官方轉移至民間去。
2014年,經文化局投入一定資金改裝後,舊法院空間被重新規劃,一樓成為展覽空間,二樓成為黑盒劇場和排練室。該黑盒劇場觀衆席可坐近百人,是澳門現時觀衆席最多,樓底最高的一個黑盒劇場。2014年12月《肺人》以「試用」名義在裡面上演,意義在於這個場地能被持續使用的可能性,業界期待已久的黑盒劇場大概就長這個樣子,成為澳門回歸十五年來第一個由官方設置的表演場地,也是澳門較接近正規需要的黑盒劇場,意義重大,而且它位處南灣大馬路,是澳門的中心地帶,交通上略勝圍困在新口岸區大型賭場中的澳門文化中心。
未需九億,實而不華的文化地標已形成
近日我對澳門過去一年的戲劇演出空間做了一個粗略的統計,2015年1至12月共有本地製作的戲劇演出約73個,其中有12個在舊法院黑盒劇場中演出,而在自家劇場、戲劇農莊、曉角實驗室等民辦黑盒劇場中的演出則有24個,那麼加起來,黑盒劇場類的本地戲劇演出超過半數。這數字並未將舞蹈、音樂類和藝術節引入的海外製作計算在內。而今年2016年1至9月期間,舊法院就已經有15個本地戲劇演出,平均每個月1.6個,比文化中心兩個劇院加起來還要多。這數字同樣還未將舞蹈、音樂類和藝術節引入的海外製作計算在內。
自2015年開始舊法院黑盒劇場加上一樓的展覽場地,已自然成為澳門中區的一個文化地標,它還沒有用到九億,需要的只是當局建造一個毫不華麗卻真正回應本地藝術創作者需求的平台,以及本地藝團的苦心經營與積極使用。
去年9月《論盡媒體》獨家揭露南灣湖CD區:
「按照澳葡政府當年構思的『玫瑰園計劃』,原規劃是用來興建2座政府大樓、大劇院、美術館和博物館,將該區打造成集行政、立法、司法及文化設施於一身的新區。有關規劃在2006年8月被行政長官廢止。但政府一直對私藏這4幅土地秘而不宣,也沒有公佈土地用途,任由這4塊熟地長年空置『養草』……」
當年規劃的文化設施落空了,卻竟然在距南灣湖CD區不遠處, 巧合地出現了一個更切合用家需要的展演場所,也證明文化施設不能不顧用家、社群需求而空降,而且形成一個具認受性的文化設施也需要天時地利人和,艱苦建立後一旦被回收或破壞可以是簡單一道命令,可是要重建卻十分艱難。
於是當早前「城規會」委員提出「新中圖」不應設於舊法院,甚至提出改回法院設施或政府辦公大樓,此報導一出劇場界無不感到震驚。在賭收下滑的日子,突然獲悉一項需要九億澳門幣的公共工程,確實需要認真討論,也需要提高透明度,然而在質疑九億工程費用的同時,將這個難得的中區文化設施的計劃也一併否定,是否未有將文化發展的重要性納入城市規劃的視野中?而且在整個討論中,不管文化局、城規會或質詢的議員都不見得準備提供、給予空間,讓近年這個場所的真正用家——藝文界或藝文觀眾發出聲音與建議,只在看得見的數字上爭辯,卻未有從真正的問題——使用方式去理性討論。難道文化在澳門就只不過是施政、政績上的宣傳單張,或排在經濟發展以外的附庸?
解放想像,建構地方知識的共閱平台
就「新中圖」方案而言,文化局在9月6日在「城規會」中的發言亦有不少令人失望之處,例如在報導中,梁惠敏廳長提到「未來新中圖有地下通道連接對面公園的停車場,可經地下通道直達圖書館」,卻沒有提及未來建築物的無障礙設施如何配合周邊的交通規劃,彷彿這個估計將花費不少的地下道,只是專為有車階級而設。另外,報導中梁一再強調「十年前」的規劃與諮詢,並提到「當年根據人口推估,需建超過二萬五千方米的中央圖書館」,可是,人口增長跟圖書館讀者接待人數是否存在必然關係呢?作為制定文化政策的機構,我更希望看到局方提出,在什麼樣的文化教育與閱讀推廣政策下,澳門的閱讀人口才可以提升,以至需要可容納五千至八千的圖書館,而不是光從「人口推估」去決定,更令人感到奇怪的是,城規會楊道匡先生竟以新加坡的圖書館接待人次作比較,同樣將文化教育、閱讀的推廣作簡單量化。
文化即是想像力的實踐,作為公共文化設施的「圖書館」,當然也不只是放書、借書、還書的硬體設施,正如報導中梁惠敏也提到「新中圖部分功能是社區圖書館無法做到的,如百年文獻分類管理」,其實我們應該討論下去的是,「圖書館」除了傳統觀念上,讓市民免費借閱圖書的空間外,它應該還可以是什麼?
近幾年間,澳門社區圖書館的確不斷增加,不過就個人觀察而言,這些圖書館大多更像是閱報室,而且在眾多類型圖書當中,以藝術類圖書和澳門主題圖書的存量最為不足,尤其澳門主題或澳門出版的圖書,更不是每一間圖書館都能輕易找到,有些社區圖書館似乎並未設有該分類書架。
或者,今天我們更需要的並不是一個像超級市場一樣,只講求藏書量、分類包山包海,以接待人次為指標的「新中央圖書館」。在「文化永續」的前提下,我們需要的是一個讓本地居民、外地旅客,在交通、氣氛相對急速、繁鬧的市中心,放慢腳步走進我城地方知識的閱讀空間,它叫不叫作「新中央圖書館」不打緊,更重要的是這裡你會經常欣賞到本地藝術家創作,反映當下澳門社會、本地文化想像的藝術展現活動,也會有數量最齊全的澳門出版物,與澳門相關的文史、自然、政經書刊,當然也將會有比現時澳門檔案室更豐富、讓人更易接觸到的澳門歷史檔案,學校要讓學生閱讀澳門的歷史、文化知識,這裡就是一個最好的校外教室。
它叫不叫作「新中央圖書館」真的不打緊,它要不要用到九億建造費?也需要更公開、透明地討論,但它必需是個在我城文物建築裡、在舊海岸線上、在繁忙市中心一個讓人閱讀地方知識,建構地方想像的公共文化設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