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氣候變暖與巴黎協議

033 消失中的澳門之子──土生葡人身份認同和文化 紙本月刊

文:王志石(澳門環境研究院院長、澳門科技大學教授)

網址:https://aamacau.com/?p=26840

時間:2016年02月2日 18:18

(由於篇幅關係,本文略作刪節)

圖片來源:Presidencia de la República Mexicana

圖片來源:Presidencia de la República Mexicana

最近在巴黎達成的減少碳排放控制全球變暖的協議是繼京都議定書簽字之後又一個規範全球減碳秩序,促進各國節能減排的統一行動的共同綱領。這項國際協議最關鍵的意義之一,是針對一九九二年巴西里約熱内盧地球高峰會刪除「全球」字眼轉而強調「各國責任」之決議作出了修正,重新定位遏止地球暖化是「所有地球人的責任」,這是重要的突破。唯有全球轉型為低碳經濟,強調低碳倫理的新地球觀,才能克服暖化的毀滅危機。

而京都議定書全稱是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的京都議定書。它是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的補充條款。是1997年12月在日本京都府京都市的國立京都國際會館所召開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參加國三次會議制定的。其目標是「將大氣中的溫室氣體含量穩定在一個適當的水平,以保證生態系統的平滑適應、食物的安全生産和經濟的可持續發展」。

政府間氣候變化專門委員會(Intergovernmental Panel on Climate Change,簡稱IPCC)已經預計從1990年到2100年之間,全球氣溫將升高1.4℃至5.8℃。目前的評估顯示,京都議定書如果能被徹底完全的執行,到2050年之前僅可以把氣溫的升幅減少0.02℃至0.28℃,正因如此,許多批評家和環保主義者質疑京都議定書的價值,認爲其標准設定過低,根本不足以應對未來的嚴重危機。而支持者們指出京都議定書只是第一步,爲了達到聯合國框架公約所設定的目標,今後還要繼續修改完善,直到達到規定的要求爲止。2012年12月8日,在卡塔爾召開的第18屆聯合國氣候變化大會上,本應於2012年到期的京都議定書被同意延長至2020年。

1997年12月,條約在日本京都通過,並於1998年3月16日至1999年3月15日間開放簽字,共有84國簽署,條約於2005年2月16日開始強制生效。到2009年2月,一共有183個國家通過了該條約(超過全球排放量的61%),引人注目的是美國曾簽字,但並未送交參議院進行批准程序。

條約規定,它在「不少於55個參與國簽署該條約且溫室氣體排放量達到附件中規定,簽署國家在達到1990年總排放量的55%後的第90天」開始生效。這兩個條件中,「55個國家」在2002年5月23日當冰島通過後首先滿足條件。2004年12月18日,俄羅斯通過了該條約後達到了「55%」的條件,條約於90天後的2005年2月16日開始強制生效。

繼1997年12月在日本京都召開的聯合國氣候公約國大會,制定了京都議定書之後,2015年11月在巴黎召開的改變歷史一刻的巴黎氣候會議獲得195國通過協議文本,為全球的可持續發展奠定基礎。因應低碳可持續發展的時代應推出清潔經濟相關經濟政策,企業須積極把握巴黎氣候會議後的機會與挑戰。

歷經十四天會談,巴黎協議對四十頁的歧見逐一克服,顯示國際社會對暖化的共同警覺。以往發達國家輕易推卸減碳責任,是因暖化證據的科學支撐不夠,如今不止世界氣象組織發佈的監測數字讓人驚心,多項監查地球變化的數據,也讓人們對暖化有眼前的迫切感。儘管歧見仍在,但各國逐漸統一步調往「減碳」之路前進,關鍵在於暖化的事實已有足夠的科學證據支撐;即使是因暖化而獲利的高緯度國家,也不好意思再為一己的利益而昧於事實。這是巴黎協議跨出的一大步,確認低碳是全球存續倫理,超越之前幾個工業革命一味追求生產效能的偏頗。

根據德國科學家舍恩胡貝爾(John Schellnhuber)的研究,巴黎協議之所以希望可以進一步將溫度漲幅控制在攝氏 1.5度內背後有科學原因,因為攝氏 1.5度相當於氣候變遷的「引爆點」,要是現今溫度高於前工業化時期攝氏 1.5度,人類將會面臨嚴重威脅。根據目前資料,全球平均溫度已經高於前工業化時期攝氏 1度,而且造成暖化的溫室氣體排放量至今仍未大幅下降。對於許多在巴黎參與氣候變遷活動的環保組織而言,如果各界沒有具體行動打擊氣候變遷,攝氏 1.5度這個門檻一點意義也沒有。

而氣候變化是指氣候在一段時間內的波動變化,一段時間也可能是指幾十年或幾百萬年,波動範圍可以是區域性或全球性的,其平均氣象指數的變化。目前對氣候變遷討論最多的是關於環境政策對當代氣候的影響,也就是說人爲因素對氣候的影響,尤其是關於全球變暖問題。

人類活動會影響環境,有時人類活動對氣候有著直接和不容質疑的影響,例如:灌溉就會改變當地的濕度,有時的影響則不那麽明顯。現代科學研究傾向於認爲在最近幾十年內,人類的活動致使全球氣溫迅速上升。因此人類應該盡量減少對氣候影響的活動並設法消除已經造成的惡果。其中人類對氣候影響最大的因素,是因爲燃燒化石燃料,制造水泥,排放了大量的CO2和飄塵,此外還有土地利用、臭氧層破壞、畜牧業和農業活動、森林砍伐等,都會對氣候有不同範圍的影響,並成爲氣候變遷的因素。

氣候變遷的證據可以從各方面看出來,從19世紀中葉,就有全球大氣溫度變化的記錄,再早的情況雖然沒有直接的記錄,但可以依據間接的來源確定,如植被分布、積冰層的研究、古樹的年輪、海平面變化、冰川地質學等。從古代人類分布,農業生産的方式,考古的發現,口頭傳說和歷史文獻中,可以發現历史上氣候變遷的情況,氣候變遷曾經造成多個文明的毀滅。南極東方冰層研究檢測出過去四十五萬年中二氧化碳、溫度和塵埃變化情況。

冰川能顯現出氣候變遷的明顯證據,當氣候變冷時,冰川範圍擴大,氣候變暖時冰川收縮。冰川的變化會將影響氣候的因素放大,同時也對自然造成影響。1970年代,根據高空攝影,已經對全球的冰川情況完成詳細的記錄,記錄了覆蓋240,000平方千米的大約100,000個冰川,以前的估計全球冰川覆蓋面積應該是約445,000平方千米,世界冰川監測所每年收集冰川萎縮和物質平衡的數據,根據數據證實,全世界冰川在1920年代和1970年代是處於擴大狀態,在1940年代曾經萎縮,從1980年代中期到現在又處於萎縮狀態。物質平衡數據顯示冰川物質已經連續17年處於消失狀態。最重要的氣候變遷是上新世中晚期(約三百萬年前)的冰河期和間冰期循環,最近的一次間冰期(全新世)已經延續了約11 700年。表現在陸地的冰蓋變化和海平面的漲落。植被的變化也反映了氣候的變遷情況,哪怕氣候微小的變化,如果造成溫度和降水增加,植物生長茂盛,會固定二氧化碳。如果氣候急劇變化,會導致植物死亡和土地沙漠化。

網絡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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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最引人注意的反常全球氣溫快速上升,主要是由於人爲作用,使大氣中溫室氣體的濃度極劇上升所導致的。人類近代歷史上的溫室效應,與過去相比特別的顯著,全球暖化即適用於形容現在的異常情形。之所以如此,是由於工業革命以來,人類燃燒化石燃料而使二氧化碳含量急劇增加,近十年來增加將近30%;其次是甲烷,從飼養牲畜的糞便發酵、污水泄漏及稻田糞肥發酵等活動産生的;還有許多人類合成的,自然界原本不存在的氣體,如氟裏昂。溫室氣體的增加,加強了溫室效應,是造成全球暖化的主要原因,已成爲世界各國家的共識,也是一種全球性的污染,京都議定書正是爲了采取措施減少溫室氣體排放,由聯合國發起,世界各國達成的協議。而此次巴黎協議的達成爲全人類共同控制全球氣候變化又前進了一大步。

由於危機意識,讓與會各國代表深刻體認及早啟動全球減碳之路的重要;故而,不必苛責巴黎協議的妥協性太高。事到如今,地球上的國家都認識到暖化危機當前,與其蹉跎等待整好隊伍再出發,不如把握眼前可施力的片刻,先做再說。正因為如此,巴黎協議的高妥協性,換另一個角度解讀,其實形同棒球比賽的打帶跑、強迫取分戰術。暖化危機業已迫在眉睫,哪還有時間等著所有人著裝整隊,立刻上陣應戰才是最重要。故而巴黎協議的高度妥協色彩,與其解釋為對國際強權的讓步,不如說是尋求「最大公約數」,大家在新的平台尋求交集,同步出發。

新誕生的協議更甚於妥協特徵的,是其理想性,即明知困難,但也要昭告世人:什麼才是人類宜居的情境。設定減排目標不超過增溫2℃,這是人人皆知的屏障,約等於二氧化碳濃度450 ppm;但協議更列上「向1.5℃努力」,這等於350 ppm的目標,其實是「不可能的目標」,因為今年的地表二氧化碳值已破了400ppm總量(即大氣總量0.04%氧氣佔地球大氣總量為20.9%)。然巴黎峰會如此揭示,標誌「雖不能至,心嚮往之」。法國東道主在巴黎峰會的催生角色扮演得稱職,這對法國是加分,但與會各國在自家利益考量下,未必因此而高舉道德旗幟,仍須積極監督追蹤。人們應該正視的是,全球氣候變暖是有科學證據的事實,即使仍在玩國際政治遊戲的人,亦不能不承認這一事實。澳門特別行政區的節能減排早已開始上路,也該讓國際社會瞭解澳門減低碳排放的具體作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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