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律師公會會長華年達:乜嘢為之謠言?乜嘢為之假消 息?政府要畀到清 晰的定義。」又提到,講求自由就會對何謂「造成社會危險」的定義會較寬鬆,而在限制多多則更危險,因為任何事都可以成為被入罪的理由,即⋯
澳門葡英傳媒協會發出聲明,對《民防綱要法》法案第 25 條「突發公共事件下的妨害公共安全、秩序與安寧罪」表示困惑和擔憂。 根據現時立法會網站上的《民防綱要法》草案文本第25條,當政府宣佈進入「即⋯
立法會第一常設委員會現時正細則性審議《民防綱要法》法案,當中法案第25條「突發公共事件下的妨害公共安全、秩序及安寧罪(俗稱『謠言罪』)」並沒有清晰的定義,容易令市民「誤墮法網」,不少意見要求政府⋯
政府擬在《民防綱要法》法案第廿五條新增「謠言罪」惹「防民」爭議,社會質疑當局的真正目的是要控制網上言論。立法會主席賀一誠表示,八號風球或以上的情況下故意造謠,會對社會造成恐慌,因此應該要負上法律⋯
立法會第一常設委員會現正審議《民防綱要法》法案,其中法案第25條俗稱「造謠罪」的「突發公共事件下的妨害公共安全、秩序與安寧罪」引起社會極大爭議。澳門傳媒工作者協會向立法會主席賀一誠提交有關《民防⋯
新澳門學社日前批評保安司歪曲外國例子支持本澳新增「謠言罪」,有誤導公眾之嫌,令人質疑保安當局真正意圖是透過刑法控制網上言論。保安司司長辦公室發出新聞稿稱,當局從無表示會將諮詢期間引述的外地立法例⋯
立法會第一常設委員會今日首次討論《民防綱要法》法案,主席何潤生會後總結表示,本法案結構較為複雜、涉及面廣,委員會認為其行文結構不夠清晰,尤其是法案第25條(俗稱「謠言罪」),無論是社會或議員都有⋯
《民防綱要法》法案第25條建議,當本澳進入預防或高級別的狀態後,編造、散布或傳述虛假、無依據或別有用意的消息,最高可判處2年徒刑或240日罰金。新澳門學社表示,有關條文令人相當不安,其主觀意圖的⋯
政府的《民防綱要法》諮詢文本,不只是建議刑事上設立新罪的「虛假社會預警罪」,為此引起社會廣泛關注及爭議;文本亦建議立法引入規管傳媒,此舉讓人們質疑當局,旨在加緊拑制傳媒的新聞自由以及編採獨立自主⋯
政府在公開諮詢《民防綱要法》,建議設立「虛假社會預警罪」,當在緊急預防狀態或更高狀態下,故意造謠或散播謠言者,最高可處3年徒刑,坊間認為刑罰過重,又擔憂僅是轉發訊息,都隨時面臨牢獄之災,更可能造⋯
《民防綱要法》諮詢文本建議引入「虛構社會預警罪」懲處民防期間的造謠、散佈謠言者,引起社會極大爭議。時事評論員黃東認為,風災期間謠言不斷的原因在官方訊息滯後及不準確,最佳抵禦謠言的方式,其實是要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