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檢察長何超明涉貪案開審以來,所揭露的不少弊端都令公眾有似曾相識之感。皆因政府的採購黑洞早就被社會詬病多時,而審計署和廉政公署都曾針對政府的採購問題發表相關報告,批評公共部門濫用特殊做法,迴避正⋯
採購黑洞逐個捉 歐案之後,特區政府為重建廉潔形象,先後修訂高官申報財產制度,並公開主要官員的財產清單。然而公務採購及外判公共工程的法規依然三十年如一日,絲毫未改,監管法例亦停留在上世紀八十年代⋯
2015年 廉署於《澳門廉政公署工作報告2015》中提到,公務人員與商人勾結情況嚴重。當中提到,公共部門以「法律滯後」為由在行政程序及行政行為中偏離「合法性原則」的情況較有代表性,部門的負責人應⋯
對於政府內部採購亂象屢屢發生,立法會直選議員何潤生認為,現有的公共工程批給及採購制度建立於八〇年代,距今已三十年,特區政府有必要儘快修訂有關金額,及加強《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內的罰則,以收阻嚇⋯
立法會直選議員吳國昌認為,現時的採購及判給亂象源於政府欠缺透明度,令公眾難以監督。又指,修法方向除提高判給金額的限制外,亦應將有相關招標的資訊公開,甚至公開立項、公開審議。然而,現時一切的提案的⋯
政府一而再,再而三出現採購上的亂象,時事評論員蘇文欣認為,這源於現時政府的行政主導太強,在「依法辦事」的語言藝術下,容易出現貪腐。他指出,要有效改善情況,政府有必要真正執行問責。 蘇文欣表示,招⋯
在前檢察長何超明涉貪案的庭訊,人們疑問怎麼作為一個司法機關的上下人員都不清楚法律法規的規範,甚或明知不妥卻照「執行如儀」呢?然則,據有行政部門的公務員指,雖然明知上司指令某項採購或聘請人員在程序⋯
目前特區政府公共部門採購制度由經第30/89/M號令修訂的第122/84/M號法令;第63/85/M號法令;第74/99/M號法令等三部於上世紀八十年中期開始執行的法規組成。該三部法規分別規範了⋯
審計報告這次不但揭露外判調研項目陋弊重重,更發現有部門以「勞務採購」方式高薪聘請已退休的公務員或不屬公務員編制的人做顧問,只要部門每六個月續期一次,便可避開監管。勞工局一個違規個案⋯
「六百萬以上問我上司!」 前運輸工務司司長歐文龍案戳破了澳門官場貪腐的大黑洞,這一句說話對社會的震撼力,曾經有如千斤重。當中歐文龍所指的六百萬,正是當年特首下放工程審批權的界線,只有造價在六百萬⋯
2002年 三名前澳門市政廳領導和主管人員被廉署揭發在位期間濫用職權,以高出合理價格批出工程,以及不按正常程序進行工程批給,案件涉及7項物品採購、工程和服務批給合同,涉及金額近800萬。 郵政局⋯
澳門的公務採購法律制度沿用近30年,雖然按規定程費用達250萬元以上,必須公開招標,但庫房年年「水浸」的澳門政府,近年很多過億元的巨額批給都豁免公開招標,立法會完全無權過問,市民一直詬病政府「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