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審法院日前裁定,歷時5年的桃花崗地權案被告丁文禮詐騙罪名不成立,桃花崗也被判定為私家地。桃花崗攤販們表示心情沉重,對終院判決感到不解,並對有可能要離開桃花崗感到非常不捨。而被告丁文禮法院的裁決⋯
早前宣判的桃花崗地權案,被告丁文禮一項虛假聲明罪及一項加重詐騙罪不成立。上訴期限將至,桃花崗小販一致決定上訴至中級法院。布販德姐指,從初院判辭看到案件還有很多疑點是荒謬、自相矛盾。就算再辛苦,小⋯
桃花崗一審宣判,丁文禮兩項罪名不成立,爭取翻案多年的小販聽到判決後難掩失望之情,布販德姐一時難以平伏,直言很不甘心。她質疑,丁文禮用虛假證據獲取土地,法院竟然不將他繩之於法,難以相信「奸商咁樣呃⋯
文化局建議保留的渡船街一號A舊式別墅,因工務局「擺烏龍」搞錯門牌而批准拆卸,去年底媒體爆出事件後,當局始緊急叫停。事隔八個月,業權人劉秋林及李家華到政總遞信,強調這建築並不在文物保護清單內,如今⋯
初級法院續審「桃花崗」案,有地籍局職員表示,二零零零年受上級委派到「桃花崗」旁的原炮竹廠地段作測量,而「度地」當日亦有到「桃花崗」量度土地邊界。另一名曾在民署小販處工作的證人表示,有印象丁文禮曾⋯
擾攘多時的桃花崗土地侵權案昨(二十三)日於初級法院續審,而上次開庭時缺席的被告丁文禮今日則有出庭接受詢問,他被控告「作虛假當時人陳述」及「加重詐騙」等罪名,審判集中在詢問丁文禮在1977年向當時⋯
「桃花崗案」今日首次開庭,然而被告商人丁文禮卻沒有出庭應訊,辯方稱,丁文禮透過秘書表示身體不適,無法出席,會再提交合理解釋。合議庭主席葉迅生表示,鑑於被告有權自辯,宣布案件押後至7月23日再審⋯
昨日(2月26日)檢察院證實已於去年十二月,正式起訴聲稱擁有「和平佔有」桃花崗地權的丁姓商人「虛假證言罪」及「加重詐騙罪」。數名桃花崗攤販今日表示,約在去年大除夕已收到當局寄來的控訴書文本⋯
早前,土地工務運輸局叫停渡船街一號樓宇清拆工程,遭質疑局方是否有行政失當。為此,土地工務運輸局局長賈利安稱,當時局方發出街道準線圖時,有按照文化局要求保留建築物的外牆,但業權人收到街線圖後,透過⋯
人物說明 丁文禮:聲稱在1977年買入桃花崗地段,2004年成功獲法院確認「和平佔有」地權,向小販收地不果,2012年6月將地皮售予羅盛宗。小販質疑丁文禮涉嫌偽造租單等證據,使法院相信其長期以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