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局現正就《荔枝碗船廠片區文物評定》進行公眾諮詢,正當社會以為荔枝碗船廠得以保育之際,工務局就公示新一批規劃條件圖草案,當中包括荔枝碗馬路3幅長期批租地,草案建議土地用途為非工業,可建樓宇高度均為11.4米。而3幅地段位處荔枝碗船廠的對面,當中相隔一條荔枝碗馬路,但就並不包括在荔枝碗船廠文物評定的核心區及緩衝區當中。社會有意見質疑,在政府未有荔枝碗村規劃,加上文物諮詢仍在進行時,工務局的行為明顯存在「偷步」的情況。
「守護荔枝碗造船村關注組」成員談駿業表示,對於文化局就荔枝碗船廠片區文物評定進行公眾諮詢期間,工務局突然公示荔枝碗村3個地段的規劃條件圖草案感到奇怪。又指關注組一直質疑,究竟文化局對於荔枝碗村是否存在規劃的方案?「文化局一方面又話無,但係工務局又出咗幾個規劃條件圖草案,我會覺得有啲奇怪,兩者之間顯然存在矛盾。」
地段原為機器廠、釘廠 談:同屬造船工業一部分
今次工務局公示的規劃條件圖草案涉及荔枝碗馬路5、6、9號3幅地段,其中5號及6號均已荒廢,而9號房屋的結構仍十分完整。談駿業指,其中一幅地段原為「釘廠」,但去年已被拆毀。而9號房屋為「生記機器廠」,主要為船隻提供機器,雖然村內有數間房屋都有機器廠的輪廓,但唯獨9號房屋保存得最完整。
是次《荔枝碗船廠片區不動產評定》的範圍僅包括荔枝碗馬路前方的船廠區域,以及船廠對出的一片水體,未有包括後方近山邊的村屋以及山體。談駿業指出,後方村屋的功能除了有機器廠及釘廠外,尚包括舂灰廠、咖啡室、士多及生活設施等,連同船人街的漁具店,可謂為船廠的後勤區域。
談駿業批評,現時文本中的文評核心區僅有船廠部分,當局以一條馬路將船廠與山邊村落全部割裂,無法體現文本所述「親山親水」的關係,更憂慮會出現「你有你評定,我有我發展」的情況。若政府容許將馬路後方近山邊的村屋全部清拆再發展,將會令原本荔枝碗村的特色全部消失,「就唔再係原本嘅荔枝碗村,會降低荔枝碗村作為工業遺址嘅價值。」
談駿業認為,山邊的村落同樣是整個荔枝碗村造船生態的一部分,將之納入保護才能反映出荔枝碗造船業及週邊行業生態的情況。認為文化局應一同將荔枝碗馬路後方近山的村屋及路環碼頭一同納入文物評定的範圍,而緩衝區亦應進一步擴大至保安高校及疊石塘山的範圍。
船廠文評列「場所」 談:規模受損,文化價值何在?
諮詢文本建議將荔枝碗船廠片區列為「場所」而非「建築群」,談駿業憂慮,當局不考慮將船廠列作「建築群」,會令船廠拆剩2、3間,反映不了船廠區域及週邊的環境。他批評,諮詢會上文化局從來沒有交代會保留多少船廠,文化局亦曾多次提出,損害較大的船廠是否需要修復?而諮詢文本多次提及荔枝碗船廠十分差,「好似唔拆唔得咁。」
他亦指,諮詢文本多次提及船廠的狀況殘破,文本所引述的資料就是去年8月份海事及水務局公佈的2份檢測報告,認為此舉對於文物評定來說存在側重性,「一方面你又話殘破,另一方面又話唔係要全盤保留,咁你係咪想保留呢個片區?還是只係想要一兩間?」
談駿業強調,荔枝碗作為華南地區最大規模的船廠建築群,每一座建築的功能、產業鏈、結構都不一樣,而每座船廠都是彼此依靠,若拆掉其中部分船廠並加入新建築,就容易出現格格不入的情況,「點解我哋強調要評定為建築群,因為佢有視覺上嘅和諧性,若再拆多幾間船廠,睇落去就缺乏和諧性。」他亦指,倘若政府最終決定只保留少數船廠,其規模就會受損,「變成文物後卻缺少咗規模,咁佢嘅文化價值究竟係邊?」
諮詢期間,當局亦多次談及到荔枝碗片區的活化方向,談駿業認為,文物評定諮詢應該要討論船廠的文化價值,就算非全部保留,都應該公佈保留的方向,「最後佢只係提出幾樣嘢,包括造船工藝。但又好奇怪,如果你覺得造船工藝係咁重要,點解你無正式同業界人士講過要點做?呢個情況好奇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