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市民不滿多個醫療團體連日刊登聲明質疑法院判決,發起「我們更震驚『譴責醫療社團挑戰澳門司法系統』聯署聲明」。批評醫療界「製造特權觀念,漠視市民健康,破壞醫患關係,混淆視聽的聲明,感到十分震驚,」因此決定集資在報章刊登聲明表達心聲。
//一) 蔑視法官裁決-法官裁決乃根據衛生局報告判定是次醫療事故之肇事醫生存在過失,該社團如若有不滿,應首先指出衛生局報告有何錯誤,然後再提出上訴。但該社團之幾份聲明中均對衛生局的報告作出迴避,並在毫無合理理據之下指控法官錯判。若由此例一開,法院權威和澳門法治會受到嚴重損害。
二) 製造特權觀念 - 本澳一些醫療界社團還公開提出不肯接受刑責,工作責任想有別於其他行業。巴士司機一樣是為市民服務,如果巴士司機在服務期間不幸地導致他人傷亡,是否不需要負上刑責?不論香港、歐美的先進制度,若醫生專業上出現失當,刑事責任乃必然結果。
五) 混淆視聽 - 近日六篇聲明中,指斥法官缺乏經驗,不懂醫療行為標準,出現外行管內行的問題,但從案中判辭中顯示,法官係按衛生局專家組的醫療報告而作出判決,並不是法官隨意而為,報告結論係「診治醫生在診斷上確有不足,未能掌握實際病情發展,而積極採取相應輔助檢查及要求會診。」(見判決書第45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