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協「秘密」討論工會法諮詢文本 勞工團體擔心內容「事與願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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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記者小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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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21年01月24日 22:22

政府於去年十一月將《工會法》諮詢文本送交社會協調常設委員會(下稱社協)討論。十一月中政府表示社協勞資雙方代表需時消化文本內容,並收集轄下會員意見,再向政府提交書面意見,至今仍未見下文,公眾亦無從得知內容。新澳門博彩員工權益會理事長周銹芳批評政府至今不向眾公開文本內容,亦未見政府有打算諮詢其他勞動團體,擔心內容「事與願違」,未能反映勞工團體所需,認為文本應公開諮詢。

周銹芳稱,不少勞工團體都希望澳門的《工會法》可以盡快出台,但最擔心當中內容。又指,據她工會所收集的資料,《工會法》可以是一把「雙刃劍」,若條文合理的話可以給予工會保障、保護員工權利;否則會成為僱主可以利用的手段。「最擔心條文唔係我哋想要……我哋有比較其他國家的工會法,叫做好壞參半。好的話就係對做工會嘅人有保障,有啲地方嘅工會法根本唔係用嚟保護工人,甚至成為僱主可以利用嘅手段,最擔心係呢樣嘢。」又指,《工會法》須確保員工有集會、罷工等基本的權利,而勞工團體則須有代表工人的集體談判權等,「希望呢啲(權利)全部保留,這些應該存在的條文不能被削減。」

政府指出,諮詢文本中構思的《工會法》內容除了「工會登記制度」外,亦包括「集體協商制度」,透過專門法律確立工會的法律地位,規範工會團體的組成及運作,以及工會所享有的權利和履行的義務。《基本法》和適用於本澳的國際公約都保障工會權和罷工權,但本澳至今仍是全中國唯一缺乏法律保障相關權利的地方。

新澳門博彩員工權益會理事長周銹芳接受訪問。(資料相片)

周銹芳又表示,據外地的相關經驗,若想成為某公司員工的代表,工會必須取得一定比例員工的入會表,擔心職員入職時已被「加入」某個團體。「我哋擔心一啲企業聯合(社團),強制員工加入某個大工會,喺僱主要求之下搵某個工會嚟代表你,唔係你自己選嘅工會。(屆時)會連揀選權都冇埋,仲慘過冇嗰時。」

活躍團體不被諮詢 冷卻民間推動立法初衷

周銹芳指,近年民間對推動制定《工會法》的熱度明顯冷卻,「之前個個都好熱衷,原來你都唔攞出嚟收集大家嘅意見,你自己圍爐取暖去做呢件事。」又指,政府從未無公開文本內容,甚至連活躍團體政府都不問其意見,所以其團體都只能被動地關注事件。「而家我哋係被動……而家喺(社協)內部討論文本。我哋只能等文本公佈,先看內容,再思考如何應對,只能咁樣。唔單只員工無選擇(工會),工會如我哋都係冇選擇,唔可以參與討論。」

新澳門博彩員工權益會於2016年註冊,大約有五百會員,全部為博企員工。該會近年來經常就涉及博企員工權利事項遞信。

負責討論《工會法》的社協,除了政府代表,還有代表僱主組織以及勞工組織各五名人員。僱主組織以中華總商會為主,勞工組織以工聯為主。問及會否擔心勞方代表在討論過程作出較多妥協,周銹芳表示,這也是她希望文本可以公開並諮詢公眾以及其他勞工團體的理由。「我哋擔憂內容,希望(政府就)文本公開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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