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翠杏:公共建設應分輕重緩急 「建章立制」是關鍵

立法會直選議員關翠杏。

立法會直選議員關翠杏。

耗資38億元的氹仔客運碼頭於上月啟用,不少意見批評碼頭「大而無當」。議員關翠杏指出,政府早於2006年就開始規劃氹仔新客運碼頭,規劃改完又改,耗用大量土地資源,「因為政府當時預計海上客流量會好多,所以不斷擴大規模。」但她指出,事隔10年,本澳的環境已有改變,加上港珠澳大橋即使投入使用,認為規劃碼頭時政府未有考慮項目的實質需求,「你估第日啲船仲會唔會好似而家咁多?」

她亦指,氹仔客運碼頭啟用後,將會面對龐大的經常性支出,「如果(碼頭)唔係有實質效益嘅建設項目,就會勞民傷財,仲要不斷傷,個個月傷,到底碼頭嘅使用效益會有幾大?」

「氹仔新客運碼頭呢隻大白象係點嚟?就係因為賭權開放後,路氹城有大量博企項目建設,政府諗住有大量人坐船過嚟嘛,於是去搞呢個項目。但係而家,好多旅客都係國內嚟,來澳嘅陸路交通未來可能會更頻繁,證明環境條件係會變化。」

部門缺人力把關 公共建設應有應分輕重緩急

回歸後本澳多個大型公共工程都逃不過「超時、超支、質量差」的宿命,關翠杏指出,公共建設的其中一個核心點,就是必須要面對民生及經濟發展的需求。但隨著賭權開放後,社會急速發展,加上庫房「水浸」,導致本澳進入宏大的建設期,「政府有錢就乜都想做,有錢任性。」

但她指出,政府在規劃公共工程時,未有考量人力條件,「第一個條件就係資源,包括土地、經濟、人力資源等。人資唔係單純講唔夠本地勞動力輸入外僱,而係政府作為監督、推動公共建設時,唔具備足夠力量去做。點解公共工程出咁多問題?唔好講經驗不足,即使係政府派人落地盤時,部門根本無人去監督。咁做嘢,唔出錯先至奇怪,搞到公共工程出咗好多錯誤。」

關翠杏認為,政府在規劃公共建設前,應先顧及社會的需求,並集合所有需求進行分析,評估以政府現有的資源狀況,究竟能夠承受多少工程量,然後再分析哪些工程需要先行,分清楚輕重緩急,「當我哋去探討其他地方嘅經驗時,點解人哋嘅公共建設會有規劃?因為人哋一早就思考明年、5年後、10年後會有乜嘢建設,手握大量數據及分析,打好基礎。」

立法會前期介入十分重要 倡跟進委員會「開門見山」

自第4屆立法會開始,立法會成立3個跟進委員會,分別就公共行政、公共財政、土地及公共批給事務進行跟進。關翠杏指,公共建設除了政府自身的規劃研究外,亦有必要透過立法會介入監察參與。立法會相關跟進委員會有必要就公共建設作前期介入參與,「跟進委員會所跟進嘅係好現實嘅社會民生問題,同時間佢所跟進嘅唔係法律,即係無一啲未定案嘅嘢。我覺得無論係政府嘅初期規劃,以至到確立一啲項目,透過跟進委員會嘅開門見山,讓外界知道並討論,社會有乜嘢唔同意見,我相信當時嘅政府亦一定收到。」

關翠杏認為,若立法會跟進委員會能夠建立一套恆常機制,經常與政府就公共建設的前期規劃進行探討、溝通,相信政府在項目的施工上,就會有更多認受性,更容易開工。而跟進委員會亦要負責許多事件,監察好公共建設,「我相信唔會好似而家咁幾個月先開一次會,可能個個禮拜開會都得,係呢方面全力去跟進。」

制度要檢討 關:單靠鬧、嘈係解決唔到問題

過往審計報告接連揭發公共工程的種種弊端,雖然涉事部門在報告公佈後都回應稱會檢討、會改善,但往往社會「鬧完一輪」後,問題卻未有得到改善。關翠杏指出,公共工程接連發生弊端,與制度落後、跟不上社會發展有關。她舉例指,過往本澳的公共工程奉行「價低者得」的制度,而政府亦無有效的監管機制,「導致判咗工程出去後,改少少嘢又可以追加預算,呢個問題一直為人垢病。」

她亦舉出另一個例子指,數年前審計署揭發教青局用3,000大元購買一個廁紙筒,遭受社會批評。但她指,問題在於公共建設的設計招標,「設計費用係按工程價格嘅百分比去計算,後果係點?例如一個工程要500億,設計費就係工程費嘅5%、10%,咁我仲唔用貴物料?設計師指定用呢啲物料,當政府通過呢張設計標時,就要按我張設計標去投工程標。」

她認為,上述做法將會導致惡性循環,相關制度應該要檢討,「你事後去鬧個部門,其實都無辦法去解決問題,當然部門批准呢個設計都係有問題,但最重點係因機制導致問題出現,所以制度應該要檢討。」她亦認為,若要更有效地解決制度的問題,立法會跟進委員會有責任與政府就相關報告內容進行討論,從機制建設上解決問題。

檢討制度 「建章立制」是關鍵

關翠杏相信,要改變公共工程的現狀,最關鍵的仍是「建章立制」,「係政府完善行政運作上,無論係公共工程、財政制度以至所有嘢,都必須要對舊制度進行檢討。而家嘅法律都用咗二、三十年,無辦法跟住社會環境變化,制度建設上應要思考。」

「每次審計署、廉署發表報告後,行政長官叫部門自己檢討。但我覺得最有效嘅方法,就係政府同立法會跟進委員會一齊檢討,涉及到制度建設,要修法嘅,委員會亦要跟進,咁政府改完,咪送個法律過嚟囉。」關翠杏認為,立法會既有立法功能,亦有監督職能,回歸後政府好強調行政立法要互相監督,但除了監督之外,亦要有合作,「批評過後,點樣令到佢唔好再重蹈覆轍?只有共同建立、完善新制度先得。」

關:跟進委員會 應更積極主動 倡引入成本控制

「我覺得跟進委員會唔應該睇到一個項目有乜問題,先叫政府上嚟立法會解釋下,應該要更積極、主動去做。」關翠杏希望,未來政府能夠在項目的事前醞釀、設計階段,就能讓立法會知悉政府未來的取向,「例如而家要做預算,每個部門都要,政府係明年或者未來幾年,有啲咩規劃後上,係咪可以向立法會先做介紹?介紹完後唔需要通過,因為只係構想,大家可以有個討論。呢個係值得探索嘅一件事。」

「好似財政預算一樣,大家覺得係明年或往後嘅施政上,乜嘢社會民生問題係應加強資源投放,令到佢產生更多效益?咁政府同公共財政事務跟進委員會就可以係事前縕釀,之後行政長官出嚟嘅施政報告就會更有應受性。」

事實上,事前監督機制已非新鮮事物。關翠杏指,內地人大已經就公共建設、財政預算等項目進行事前監督。而香港方面,則是將所有公共建設項目逐筆交上立法會審批,近年香港更設立專門的政府部門,嚴格控制每項公共工程的成本支出,「呢啲都值得澳門思考,而家政府唔知咩?我哋無做(成本控制)啊嘛,開標幾多咪幾多,容乜易俾啲人去圍標?我哋要點樣嚴謹控制工程成本?政府自己無能力做,咪委託一間國際知名嘅成本控制公司去睇呢樣嘢囉,建築、物料幾多錢?人哋都清楚哂。」

關:事前參與,立法會議員應全程投入

關翠杏表示,假若事前參與、監督制度真正建立,立法會議員就必須要全程投入,「唔識都要去學」,亦要有相關方面的專業人士去參與,「否則如果大家都好似街市買餸咁,嗌嗌嘈嘈,講一大輪,其實好不負責任。」而制度建立後,政府就可以透過跟進委員會的「開門見山」,從而刺探到社會對項目的反應,社會上的專業人士亦可就這個問題去發聲。

「講返轉頭,若果立法會見到問題唔發表意見,社會又唔發表意見,咁就唔好怪政府。」關翠杏認為,要解決公共建設的種種問題,要靠社會合力才能解決,「但如果社會提咗意見,政府都一意孤行,第日咪鬧死佢囉。」透過公眾監督、議會有效跟進,就能推動政府更有效益地施政,貼近民意,否則政府施政就經不起社會的考驗,令問題無法解決。

訂閱每月紙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