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國昌︰政府管理「權宜之計」 電視服務應開放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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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論盡採訪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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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4年03月16日 23:23

政府將成立全資公司,負責日後「基本頻道」的傳送工作,並計劃聘請或外判技術人員處理日常設備維修保養。直選議員吳國昌認為,該做法只是「權宜之計」,是政府慣常「見步行步」的做法。但電視服務的長遠發展,應該開放市場,公開招標競投。至於有線的收費電視服務的續約問題,吳國昌認為,政府應該公開招標條件,並作公眾諮詢。有新的經營者接手該服務前,政府可與有線續短期合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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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輸工務司司長劉仕堯日前表示,政府將成立全資公司,在四月二十一日後,負責傳送基本電視頻道的訊號。日常的設備維修保養,可能聘請人員負責或外判,暫未能公佈需要動用多少公帑。

吳國昌認為,有線的專營合約將於四月二十一日結束,政府為了暫時維持「基本頻道」讓老居民安心,使用公帑暫時應付,可以接受,但「這不算高效的行政效率」,是政府慣常「見步行步」的做法。他認為,由政府成立全資公司負責傳送基本電視頻道的訊號只能是「權宜之計」,電視服務的長遠發展應該要開放招標。

「無論有線是否繼續做,專營權的時代已經結束。」吳國昌指出,根據《收費電視地面服務專營合約》的規定,有線相關的器材設備將全部撥歸政府所有。「如果一個有效率的政府,會利用這樣資產作招標,同時設立條件,『基本頻道』的服務需要在技術上有支援,並在政府監察下使用。在這種有利可圖的情況下,招標無乜理由唔得。」

另外,吳國昌指出,按照本澳的法律框架,無論電信綱要法還是視聽廣播法,都沒有禁止公天的地面傳輸的運作,而政府的立場亦沒有指公天違規,「只不過因為澳葡政府與有線簽了專營合約,有線認為公天侵犯其利益而已。專營合約結束,一切地面傳輸都是合法。」

他認為,政府應該要有正面的心態面對市場開放,以及接收訊號傳送的開放,即使政府成立全資公司,亦應該要使得地面傳輸更加優化以及有規管,「政府運用霸權而限制資訊自由就不應該」。

吳國昌認為,從法律層面來說,政府可以提供電視服務,但不應該由政府「統一天下」,限制其他公司的發展。「甚至其他公司與政府合作,政府亦不應該霸道到要簽合約,除了基本頻道之外,就不能夠再接收其它電視頻道訊號給客戶,政府不應該如此霸道地限制自由市場的運作。」

另外,劉仕堯早前亦承認,政府與有線仍未完成商討續約,並存在困難。他表示,政府的立場非常清晰,收費電視服務不會是專營的,未來會開放市場。吳國昌認同電視服務的長遠發展應該是開放市場,然而,在未有新的經營者接手相關服務時,為了保障收費電視服務不受影響,政府可以與有線短期續約一年,再公開招標條件尋求續約,並將有關條件向公眾諮詢再作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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