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稱「謠言罪」的《民防綱要法》法案,第25條「突發公共事件下的妨害公共安全、秩序與安寧罪」近日引起多方高度關注,憂慮會損害澳門的言論自由和新聞自由。當然,政府是一貫的腔調:要符合有關罪狀的條件包⋯
(編按:保安司於7月12日發出新聞稿,表示對《民防法》有關罪名的條文表述作進一步優化,並已向立法會相關委員會提出冀以新的條文表述取代法案原來文本有關表述:http://bit.ly/32B8⋯
(編按:保安司於7月12日發出新聞稿,表示對《民防法》有關罪名的條文表述作進一步優化,並已向立法會相關委員會提出冀以新的條文表述取代法案原來文本有關表述:http://bit.ly/32B8⋯
政府公布的《民防綱要法》公眾諮詢總結報告中,提出現時「很多國家或地區也針對這些謠言或者傳播謠言的行為予以制裁」,包括與澳門同屬大陸法系的國家,如法國、瑞士。不過學社指出,當局所引用的國際例子具有⋯
公共行政學者楊鳴宇指出,《民防法》法案提出的「社會安全事件」是之前規範民防工作的72/92/M號法令中未有特別指明的,加上法案的第25條「謠言罪」眾多字眼定義不清晰,令人覺得《民防法》背後或有意⋯
律師公會會長華年達:乜嘢為之謠言?乜嘢為之假消 息?政府要畀到清 晰的定義。」又提到,講求自由就會對何謂「造成社會危險」的定義會較寬鬆,而在限制多多則更危險,因為任何事都可以成為被入罪的理由,即⋯
澳門葡英傳媒協會發出聲明,對《民防綱要法》法案第 25 條「突發公共事件下的妨害公共安全、秩序與安寧罪」表示困惑和擔憂。 根據現時立法會網站上的《民防綱要法》草案文本第25條,當政府宣佈進入「即⋯
立法會第一常設委員會現正審議《民防綱要法》法案,其中法案第25條俗稱「造謠罪」的「突發公共事件下的妨害公共安全、秩序與安寧罪」引起社會極大爭議。澳門傳媒工作者協會向立法會主席賀一誠提交有關《民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