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路環疊石塘山以及南灣湖CD區繼續成為公眾諮詢會的焦點,多名市民反對疊石塘山腳地段興建住宅區,並認為南灣湖CD區62.7米的限高規定與主教山平排是完全不可以接受,「62.7米,無論放在哪一個地塊都⋯
南灣湖CD區十三幅土地已過25年臨時批租期,政府拖延超過20個月仍未宣告批給失效及啟動收回土地程序,令社會憂慮政府會否為南灣湖CD區及新城B區放高「開綠燈」,而破壞主教山景觀。 特區公報今日刊登⋯
立法議員吳國昌提出書面質詢,促請政府明確決定南灣湖CD區限高,保護西望洋山南向景觀。 吳國昌指出,政府在《歷史城區管理計劃》的公開諮詢中,一再被市民質疑刻意縱容南灣湖CD區隨時建高樓,任意破壞填⋯
【放高無望】城規會討論南灣湖C7地段規劃條件圖草案,今次的規劃條件圖草案將2005年工務局發出過百米限高的街道準線圖全部打回原形。地段建議限高僅34.5米,地積比率亦回復至5.58倍,與批地合同⋯
《論盡》早前揭發,政府在南灣湖CD區的4幅公家地未曾使用,社會一直憂慮當局會否利用這4幅地還地債?城規會今日討論其中兩幅公家地,即南灣湖C15、C16地段的規劃條件圖草案。多名委員對地段限高只有⋯
在這場土地之戰,一眾發展商利益代言人、法棍、政棍猛烈地抨擊特區政府依法收回閒置國有土地是「強搶民產」、立法會通過的是一部《搶地法》!但社會質疑的是政府執行《基本法》第七條有關對國有土地和自然資源⋯
自2014年3月1日《城市規劃法》、新《土地法》以及《文化遺產保護法》實施日起,要修改國有土地的租賃批給合同(包括更改用途、放寬樓宇高度,以及改變建築面積等),必須依照以下嚴謹的法定程序: 土地⋯
海一居收地事件後,一眾地產商利益代言人、法棍、政棍等,聲嘶力竭、大聲疾呼,聲稱導致其土地因囤積不發展而面臨被收回,原因「都是新土地法的錯」,更聲言新《土地法》違反《基本法》、立法會通過的是一部⋯
今年七月初,南灣發展公司擺擂台陣,招兵買馬追擊新《土地法》。執行董事王祖安炮轟新《土地法》過期就收地是「偷地、搶地」,更以南灣湖C5、C6地段為例,聲稱2006年申請入則,2007年3月獲工務局⋯
自海一居臨時批地被政府依法收回以來,社會不斷有聲音質疑新《土地法》違反《基本法》。鑒於現行法律涉及違憲是個極嚴肅的議題,我們不妨深入探討。要知道,澳門1999年回歸祖國時,所有當時生效的法律、法⋯
特首崔世安早前在立法會答問大會上提到,政府至今共有88,806平方米地債未有償還。社會一直關注當局會否利用閒置地甚至新城填海區來償還地債,之前一直強調「閒置地收回優先作公屋用途」的運輸工務司司長⋯
去年《論盡》獨家報道益隆炮竹廠秘密換地,廉署調查報告爆出更驚人內幕!證實商人蕭德雄和鄺達財的聖母灣發展有限公司只擁有炮竹廠地段5.6%業權,官員明知道這狀況仍然批准換走1.5萬平方米土地,以小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