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樓重整業權轉換需重複徵稅 關翠杏促交代稅務優惠法案立法進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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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論盡採訪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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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7年02月3日 1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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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更新委員會成立至今爭議不斷,先有都更會會議不開放旁聽被批「黑箱作業」,後有委員建議將舊樓重建的業權同意比例下調至五成至九成。立法議員關翠杏在書面質詢中指出,由於本澳在舊區重建方面的法律尚未出台,即使私人分層建築獲百分百小業主同意重建,亦只能透過極為轉折的方式來進行,即小業主首先要將業權轉到承建商名下,待業權完成整合、申請拆卸重建大廈後,再將業權返還予原來單位的小業主。過程中業權人及承建商需支付印花稅等多重稅費,既增加小業主的經濟負擔,亦窒礙居民參與舊樓重建的意願。

關翠杏指出,大廈重建過程中的業權轉換,只是為配合現行法律規定及行政程序要求,實際上沒有作物業買賣。批評對小業主「重複徵稅」並不合理,並與政府一直期望推動居民自主改善生活環境的政策方向背道而馳。加上社會對此爭議不大,過去曾向立法會提交的舊區重整法案亦已有相關條文,認為當局可以先推動此部分的立法工作,以鼓勵更多居民自發重建,減少危樓重建的障礙。

關翠曾亦引述特首崔世安在立法會答問大會上表示,政府已準備為危樓和符合舊樓重建的項目提供稅務優惠,受益人限於重建項目原來獨立分層單位的小業主和家屬,政府將草擬相關法案。她質詢當局相關法案的立法進展如何?何時出台?本澳分層樓宇老化情況正日漸加劇,而舊區重建的相關法律制度所涉爭議不少故制訂需時,究竟在相關法律出台前,除稅務優惠外,當局尚有何政策措施鼓勵和推動小業主自發重建舊居以改善生活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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