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望洋斜巷爛尾樓獲政府批准可維持已建成的81米,事件引起社會不滿,批評有關決違反限高批示,破壞世遺觀景。城規會委員胡玉沛表示,維持現有高度完成發展,未至於會影響燈塔的景觀,而且要將一棟爛尾樓壓低,亦有技術問題。他認為,現時的解決辦法可以接受,但只此一次,下不為例。政府現時應該盡快檢視第83/2008號行政長官批示的法律位階,加強保護澳門的天際線,某些片區更須收緊建築高度限制。
胡玉沛表示,政府原本與發展商有合約在先,批准可建126米。事件擾攘多年,有關建築物廢置多年,發展商的利益亦受到損害,因此應該要在雙方利益取得平衡。但是,他認為,政府應該要交代清楚,到底還有否同類型的個案存在?若果有的話,今次的個案就應該審慎處理,避免讓今次個案成為先例,日後讓同類個案以此向政府追討,形成惡性循環。
有團體正醞釀再次去信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投訴,被問到會否擔心澳門會否因此而被世遺除名?胡玉沛表示,即使去信亦未必會除名,因為事件已經擾攘多年,當年民情洶湧,政府亦發出第83/2008號行政長官批示,回應保護世遺的訴求。相信文化局主動向聯合國教科文組織通報今次事件的處理方法,應該未必會除名。
胡玉沛表示,第83/2008號行政長官批示,雖然限制了燈塔周邊的建築物高度,但未夠嚴謹,中聯辦旁邊的地段早前就被當局批准可建90米。「這個雖然可以滿足到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的那把『尺』,但只是最低要求,我們可否比這個做得更好呢?唔係話勉強合格就算。」
胡玉沛說,批示始終不是法律,有不確定性,「政府今日可以用批示,下一屆政府可以輕易修改或廢止」。他認為,澳門的天際線急須立法保護。「除了東望洋燈塔,大三巴牌坊的北部片區都要有天際線的控制,但到今時今日都未有。某些片區需要收緊高度限制。」他認為,有更嚴格的明文保護天際線,可以讓行政當局及發展商知道有關地段的明確限高,亦能讓公眾更加安心,提高行政效率,避免社會質疑當局行政裁量權過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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