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產假補助 逾一千宗申請獲批 公帑支出一千多萬 黃志雄:已檢討措施 適合時公佈情況

經濟財政司司長李偉農出席社會協調常設委員會2024年度第一次全體會議。(來源:新聞局)

本澳自2020年調升有薪產假至70日,但有三年過渡期,過渡期間僱主須向合資格的女性僱員支付至少56日的產假報酬,由特區政府發放產假報酬補貼,補貼金額上限為14日基本報酬。該產假補貼措施須於三年過渡期屆滿後進行檢討,而三年期限已在去年(2023)屆滿。對此,勞工局局長黃志雄表示,三年內獲批申請共 1,090宗,補貼金額 1,100多萬澳門元(下同),有關檢討報告亦已完成,將由社會協調常設委員會討論後再適時公佈是否再繼續該措施。

由勞資雙方及政府代表組成的社會協調常設委員會(下稱社協)昨 (21)日舉行2024年度第一次全體會議,包括檢討經修改的法律《勞動關係法》內容中的產假報酬補貼措施。會議閉門舉行,會後由擔任社協協調員的黃志雄、社協勞資代表向傳媒總結會議並回應提問。

黃志雄表示,局方目前已完成對產假報酬補貼措施相關檢討報告,包括檢討實施情況及申請人數等,將會向社協提交。問及報告的內容,他則指經勞資雙方討論後將適時公佈具體內容,未有交代細則,僅指內容將包括補貼金額等。

至於該產假報酬補貼措施會否繼續,黃志雄則指,當局先聽社協勞資雙方的意見之後,適時向社會公佈有關情況。他又強調,在三年過渡期完結後,所有女性僱員在分娩後,僱主都必須給予70天的產假,僱員產假權是沒有因津貼結束而改變。

部分來自商界的間選議員如崔世平亦曾呼籲政府繼續推行該措施,減低僱主尤其中小企的負擔。

勞工局局長、社協協調員黃志雄(中)回應傳媒提問。

黃志雄:明年檢討最低工資實施情況

另外,有記者問及當局會否在今年內檢討最低工資。

黃志雄回應稱,今年不是檢討最低工資的週期,而明年則是檢討報告的週期,所以社協明年其中一項工作計劃是檢討最低工資的實施情況。

根據《僱員的最低工資》有關規定,必須要在該法生效之後每兩年進行檢討,並且按經濟發展情況來調整金額,執行期是兩年。原須於2022年11月進行首次檢討,惟當局推遲檢討,而立法會則去年12月才通過修改法例調升最低工資至至每小時34元。經濟財政司司長李偉農曾於去年11月在立法會大會上指出,當局將於今年11月1日起啟動次輪檢討,同時亦研究縮短檢討期。

社協資方代表、中華總商會副理事長黃國勝(中)回應傳媒提問。

資方促按實際情況進行檢討以免造浪費

另外,社協資方代表、中華總商會副理事長黃國勝會後表示,當局應按實際情況檢討有關法定給付的金額,因開展檢討工作需大量數據及花較多時間,惟每次檢討後未必作出調整,認為當局或應調整法定檢討週期。

他又以檢討《勞動關係法》中用於計算解僱賠償的每月基本報酬最高金額為例,現時該金額最高為 2.1萬元,較本地僱員月入中位數為 2萬元高,在經濟環境等因素沒有明顯改變情況下,可能得出檢討結果是無需改變,但就花費了人力物力。

他又強調,相信有良心的僱主會因社會經濟狀況而自動配合調整,當然資方尊重法規要求的檢討週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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