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官員回應《論盡》提問 解說DQ事件與澳門新時代

在今年立法會選舉,選管會作出史無前例的大規模DQ非建制參選人之決定,事件在社會引起廣泛關注討論,當中有不少疑惑/質疑。而選管會則突然公佈新的「七項規則」來審核參選人資格,更表明,以須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為評審參選人/候選人是否具備參選資格或喪失候選人資格的重要依據。然而,無論《澳門基本法》及澳門立法會選舉法,都無此要求。

就坊間熱議中的疑問,《論盡》媒體記者向一名長期從事港澳工作的中央官員提出了約訪,而這名官員則以書面回覆有關提問。

當中,這位中央官員述及中央的政策考量,並在對形勢判斷方面特別提到:「2019年夏天香港社會發生長達幾個月的社會動蕩,⋯」狀況,指出:「當然,『一國兩制』在香港實踐經歷的挫折、發生的困難局面,對澳門也是重要的經驗和教訓,它說明不能低估澳門內外反對勢力的破壞能量,如果放任其坐大成勢,必然給澳門帶來災難。」

今次民主派全部參選人(包括兩名現任直選議員)被DQ,但中央官員指,不存在所謂全面收緊「兩制」空間,現在需要回到「一國兩制」的正軌。新聞局圖片


(問:記者;答:中央官員)

問:澳門是奉行「一國兩制」的特區,一直以來,「愛國愛澳」是澳門的優良傳統,但思想上,沒有愛黨這個概念,面對現在新時代下的新要求,難度很高,怎麼辦?

答:你講得很對,澳門有光榮的愛國主義傳統,回歸以來,愛國愛澳已經成為社會核心價值,澳門各界人士的愛國情懷讓我深受教育、深受感動。正因為澳門人普遍有一顆愛國之心,當他們看到在中國共產黨領導下,人民生活不斷改善提高,國家日益繁榮強大,特別是澳門回歸以來在中央的領導下取得巨大發展成就,都深感自豪,並發自內心認同、接受中國共產黨的領導。今年是中國共產黨建黨100週年,僅一個建黨100週年大型圖片展,就有43,000多人觀看,澳門社會舉辦的慶祝活動之多,參與範圍之廣,就充分說明這一點。這是澳門社會的主流、基本面,澳門社會大多數人從愛國的高度,認同、接受中國共產黨的領導。

最近澳門社會講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比較多,概括起來,講了三個層面的問題:一是,中國共產黨領導是我國的國家體制、憲法制度,企圖推翻中國共產黨領導,就是企圖顛覆國家政權,這是不能允許的。在西方國家憲法及其政治體制下,政黨通過選舉輪流執政,在這些國家,通過選舉實現執政黨更替,這是它們的憲法制度,是允許的。我國的國家體制不同,中國共產黨領導是國家根本制度,憲法和法律規定不得改變這一根本制度,如果企圖這樣做,就是顛覆國家政權的行為。二是,在「一國兩制」下,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立法、司法機關的組成人員,必須認同、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願意與中國共產黨合作。最近選管會認定一些立法會參選人無被選資格,背後就有這個道理。我國是一個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國家,澳門特別行政區是直轄於中央人民政府的地方行政區域,無論是政府官員、司法官員還是立法會議員,政治上法律上都是在中央領導之下,都要執行中央制定的「一國兩制」方針政策和基本法,如果與中國共產黨合作這個最起碼的要求都做不到,特別行政區是無法運作的,更遑論全面準確地貫徹落實「一國兩制」。三是,澳門特別行政區作為國家的一部分,廣大澳門居民需要深入地瞭解自己的國家、自己國家的政治體制,其中包括中國共產黨及其領導。需要特別指出的,中國共產黨除了人民的利益而沒有任何私利,它得到人民的認可、熱愛,從來都不是靠灌輸某種概念取得的,而是靠犧牲和奮鬥,真正為人民謀幸福、為民族謀復興並取得切實成就贏得人民的信任和支持。在澳門也一樣,中國共產黨通過制定並執行「一國兩制」方針政策,維護澳門居民的權益,並且與澳門居民共同奮鬥,不斷提高澳門居民的生活水準,贏得澳門居民的支持和擁護。

以上三點很難做到嗎?我看不難做到。實際上,澳門絕大多數人已經做到了。講回你提到的愛黨問題,在我印象裡,無論是中央領導人還是中央有關部門負責人講話中,都沒有要求澳門人愛黨。我深深地愛著我們的人民,也相信付出愛,也會得到愛的回報,但我不會說人民必須愛我。道理就這樣。把我們國家必須堅持中國共產黨領導深刻道理,簡單地說成要求大家愛黨,恰恰是港澳反對派製造出來的,目的是把愛國與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對立起來。把本來相互一致的事情對立起來,這是港澳反對派的慣用手法。


問:當年起草基本法時,中央對澳門的政策取態比較寬容,譬如,澳門基本法並無採用香港基本法設定外國藉議員比例,對主要官員國籍也沒作硬性規定(註)。但近年尤其近日全面封殺民主派參選立法會的做法,讓人們關切中央對澳門是否也跟香港一樣全面收緊「兩制」的空間?

答:中央對澳門的政策是高度穩定的,從上個世紀八十年代制定對澳門基本方針政策開始,沒有改變。如果有人認為有任何改變或收緊,我們可以拿出中葡聯合聲明和澳門基本法,一條一條地對照,看看是不是有改變。我對這些規定很熟悉,我可以負責任地說,沒有改變。

你說的主要官員國籍,基本法第63條規定,「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的主要官員由在澳門通常居住連續滿十五年的澳門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國公民擔任。」由此可見,主要官員必須具有中國籍。至於立法會議員,澳門基本法規定,立法會議員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擔任,永久性居民中有中國籍人士和外籍人士,澳門基本法的規定確實與香港基本法規定有所不同,沒有限制外國籍人士所佔比例,這一點沒有改變。基本法這樣規定,不是說立法會議員可以全部是外籍人士,我相信你也記得,在制定「一國兩制」方針和基本法過程中,中央一直十分強調,「澳人治澳」要以愛國者為主體的澳人來管治澳門。也就是說,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立法和司法機關中可以有外籍人士,但任何時候都不能成為主體;同時,在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立法和司法機關任職的中國人不僅要成為主體,而且必須是愛國者。這是基本法關於「澳人治澳」規定的指導原則。

今年1月習近平主席提出愛國者治港治澳根本原則,具有很強的現實意義,從本源來說,這一原則上個世紀八十年代鄧小平已提出來。今年2月國務院港澳辦夏寶龍主任針對香港發生的情況,提出了辨別愛國者的三個主要方面,也是按照鄧小平提出的三條標準並結合實際情況提出的。我發現許多人都知道鄧小平的這段話,但沒有很好理解其中的含義。鄧小平的原話是這樣講的:「港人治港有個界線和標準,就是必須由愛國者為主體的港人來治理香港。未來香港特區政府的主要成分是愛國者,當然也要容納別的人,還可以聘請外國人當顧問。什麼是愛國者?愛國者的標準是,尊重自己民族,誠心誠意擁護祖國恢復行使對香港的主權,不損害香港的繁榮穩定。」鄧小平這段話中的「愛國者」講的是中國人中愛國者,從愛國者的三條標準可以看出,他指的就是中國人。所以,準確理解這段話中的「界線」,是指特區政權機關可以容納外籍人士,但中國人必須是主體,不僅人數上要佔多數,而且主要崗位必須由中國人擔任。這是「港人治港」、「澳人治澳」的界線;同時,在特區政權機關擔任職務的中國人必須是愛國者,符合愛國者三條標準,這就是「港人治港」、「澳人治澳」的標準。所以,關於愛國者治澳根本原則,不是今天才有的,而是制定「一國兩制」方針時就已經提出來的,同樣沒有改變。

既然什麼都沒變,那就不存在所謂全面收緊「兩制」空間問題。你可能問,以前某些人可以進入立法會,現在不行了,這不是收緊了?那只能說以前貫徹落實「一國兩制」還有不到位的地方,現在需要回到「一國兩制」的正軌,從這個意義上講,同樣不是收緊的問題,而是撥亂反正的問題。基於這個理由,我不贊同「近日全面封殺民主派參選立法會」這個說法,一是這樣說有很大的誤導成分,二是不符合事實。事實是什麼呢?就是選舉法規定,事實證明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或不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者無被選資格,選管會按照這一規定訂立了明確的準則,並根據事實認定某些立法會參選人無被選資格。這就是最近澳門發生的事情,事實就是這樣。這不是針對某一派、更不是封殺,而是正常的執行法律行為。順便講一句,香港、澳門社會某些人自稱為「民主派」,但把愛國與民主對立起來,世界上哪有這種不愛國的民主?因此在我看來,持這樣立場的人,本質上是反民主的。


問:澳門回歸以來,中央一直肯定澳門實踐「一國兩制」的成績。然而,近期卻將應對香港的收緊舉措照搬來澳門,令不少澳門人震驚,市民疑惑「為何如此聽話的澳門人都要被處罰」?

答:2019年12月習近平主席蒞臨澳門視察並出席慶祝澳門回歸祖國20週年典禮暨澳門特別行政區新一屆政府宣誓就職儀式,對具有澳門特色的「一國兩制」成功實踐給予高度評價,對澳門傳承愛國主義光榮傳統表示高度贊賞,對澳門居民安居樂業,生活水準不斷提高感到由衷高興,要求中央有關部門和內地各地方要繼續支持澳門的發展,要求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進一步提高治理水準,進一步推進經濟持續健康發展,進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進一步促進社會和諧穩定。所有這些講話都飽含對澳門居民的深情,也是新時代中央對澳門工作的指引,去年發生新冠肺炎疫情後,習近平主席和中央對澳門高度關心,採取一些措施支持澳門,用通俗的話來說,中央對澳門寶貝得不得了,何來懲罰?

2019年夏天香港社會發生長達幾個月的社會動蕩,香港居民經歷了巨大痛苦,蒙受了巨大損失,在習近平主席的領導下,中央採取一系列措施把局勢穩定下來,香港實現了由亂及治的重大轉折,保障了香港居民的生命財產安全,這同樣是對廣大香港居民的關心愛護,而不是什麼懲罰。中央對香港採取的措施最重要的有兩項,一是制定香港國安法建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制度,二是修改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完善香港特別行政區選舉制度,有哪一項措施搬來澳門?沒有。相反,據我所知,香港特別行政區無論在維護國家安全還是落實愛國者治港根本原則方面,還吸收了澳門的經驗。

當然,「一國兩制」在香港實踐經歷的挫折、發生的困難局面,對澳門也是重要的經驗和教訓,它說明不能低估澳門內外反對勢力的破壞能量,如果放任其坐大成勢,必然給澳門帶來災難。

1997年香港回歸時誰想到會出現「港獨」?幾年前誰能想到和平安寧的香港街頭會一度暴力橫行?就是到今天,誰敢相信我們的孩子被蠱惑蒙面走上街頭就會作出最無底線的行為?我相信誰都不願意這種情況在澳門發生,而防範其發生,是任何一個負責任政府必須做的事情,也是對澳門居民利益的最好維護。

就坊間熱議中的疑問,《論盡》記者向一名長期從事港澳工作的中央官員提出了約訪,而這名官員則以書面回覆有關提問。


問:今次DQ事件在坊間引起極大爭議,不少市民直指,現時當局是將盡責為民的議員清除,卻留下「忠誠的廢物」,只會令立法會變成「垃圾會」。另外,澳門人享有、珍惜言論自由,但在DQ事件中被質疑「以言入罪」,社會擔心無限的「上綱上線」,造成噤聲的恐懼。請問應該如何回應民間的怨氣?

答:立法會議員是一種政治職位,任何國家和地區,都把議員的政治忠誠放在首位,國家安全機關對議員都有嚴格的品格審查。因為如果政治忠誠存在問題,那麼越有能力,對國家和地區的危害就越大。選管會對立法會參選人的被選資格審查,依照的是基本法和選舉法關於「擁護」、「效忠」的規定,類似於外國的品格審查,它沒有否定這些人為居民做過的事情,或者說,這不是法律和選管會關注的問題。這次有兩位現任議員被認定無被選資格,很誠實講,我不認為他們是盡責為民的議員,我更不同意對其他議員作出侮辱性標籤。

對於擔任政治職位的人選的品格審查或者說政治忠誠審查,世界各國各地區都採取高標準,如果某個人的政治忠誠存在合理疑問,那就不能讓其擔任有關政治職位,而這種合理疑問可能是做出某種行為,發表某種言論,也可能是參加某種組織,接受某些資助等等。從這個角度來看,澳門選舉法的規定要有事實證明「不擁護」、「不效忠」的人才無被選資格,選管會據此制定了七條審核準則,已經是十分節制、審慎。需要說明的是,品格審查或政治忠誠審查,不是刑事罪行的定罪,不存在所謂以言入罪問題,完全不影響居民享有的言論自由。同樣地,政治人物肯定不可能有一般市民那麼廣泛的言論自由,有些話政治人物不能講,各國各地區都如此,無關言論自由問題。

問:基本法第二十六條,賦予澳門永久居民依法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無論在基本法有關立法議員的資格,以及選舉法對參選人/候選人的規定,都沒有明文要求必須是愛國者,更無規定要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坊間不少意見表示,選管會卻以一份內部文件作為剝奪基本法所保障的政治權利,是否代表選管會的位階高於基本法呢?

答:你對基本法第26條的引述很準確,這一條規定中「依法」兩個字十分重要,它表明選舉權和被選舉權要由法律具體界定。而按照澳門選舉法的規定,事實證明「不擁護」、「不效忠」者無被選資格,那麼,按照基本法第26條的規定,這些人「依法」沒有被選舉權。選管會就必須執行選舉法的規定,如果有事實證明某一參選人「不擁護」、「不效忠」,就必須裁定其無被選資格。選管會為執行選舉法的規定制定的有關審核準則,是其履行職責的必然要求,這些準則是公開的,不是內部檔。被認定無被選資格的人還可以上訴到終審法院,有關審核準則以及選管會對每一參選人被選資格的認定是否符合法律的規定,終審法院的裁決是最終的裁決。因此,選管會正確執行基本法第26條和選舉法的規定,不存在剝奪基本法保障的政治權利問題。至於愛國者和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問題,我前面已經回答了,在這裡不再重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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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澳門與香港對主要官員的要求,在基本法是有些不同。當中,香港是多了一項:「⋯⋯並在外國無居留權」。
*《香港基本法》第六十一條 香港特別行政區的主要官員由在香港通常居住連續滿十五年並在外國無居留權的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國公民擔任。
*《澳門基本法》第六十三條 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的主要官員由在澳門通常居住連續滿十五年的澳門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國公民擔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