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近年來兒童遊樂設施及場所有所增加,最近開幕的觀音像海濱休憩區以及內設兒童遊戲設施大受歡迎。幼兒教育學者黃鏡英認為,政府近年所建的兒童遊戲設施或因場地面積較大,相關設施體積、挑戰有所提高,但功能仍較相近,對小朋友在智力,尤其創造力以及原創性調動有限。
澳門大學教育學院幼兒教育及兒童發展副教授的黃鏡英表示,據其研究所得,本地4歲至8歲的小朋友在創意及原創方面表現有待加強,建議相關政府部門將小朋友看成發展中的個體,社區遊樂設施可讓兒童在玩耍時既可鍛鍊體能,亦觸動他/她們的思維、冒險精神等。若其「功能單一就不能做到上述目的,遊樂場所不只是小朋友放電的地方,是應該讓他/她們身、心、智都得以發展的地方。」
「藝術要創造力、科學要創造力。日常生活上好多事,若可以運用我們的創造力做到有創意的話,生活質素都會不一樣」她說。
兒童遊樂設施 著重肢體動作、體能 只滿足「放電」需要
黃鏡英認為,現時遊樂場的設備及設計考慮到不同年紀兒童在體能方面需要,不過功能、設計等都大同小異,區別或只在於兒童遊樂場地大小有所不同。她稱,常見的遊樂場設施多以膠材料為主,內有鞦韆、滑梯等,以主要設施一座、周圍配有零散和細小的物件。至於觀音像休憩區則由於其面積大,有較多不同性質、需要小朋友有較高冒險精神及較多攀爬的設施。這些設備在設計上有部分考慮到小朋友成長所需,在體能方面如奔跑或攀爬。然而,這些設施仍較注重小朋友在技能上、大肢體動作如攀爬、下滑等,似乎讓小朋友放電為主。或由於這類設備大部分在功能、造型相近,隨著兒童漸長,其挑戰性亦漸減低。
一直關注本地幼兒發展的黃鏡英亦指出,本地學校課程較重視知識,學校在課程設計上「好缺乏關於想像力的培養,即係如何刺激小朋友想像力⋯⋯我覺得在想像力上面,包括幼稚園、小學可以給予小朋友想像空間是小的。」
「如何加強小朋友的想像力?有些甚麼活動可以令到小朋友的想像力發揮得更好?這是我常思考的議題」,黃鏡英說。她又指,不少學校空間有限,或缺設施讓小朋友玩及活動。即使有些學校學生不多、有空間,但設備都很單一。「小朋友真需要學校以外的活動場所、遊戲場所去遊戲、活動⋯⋯而這些場所既可放電、又助小朋友身心發展。」
本澳4-8 歲小孩想像力及原創性有待加強
黃鏡英曾做過一個關於本地4歲至到8歲小朋友創造力表現研究。據介紹,來自不同區如北區、氹仔等12所本地學校、逾400個兒童參加該研究,學校規模有大小,有被視出名亦有一般的學校參加。
黃鏡英以思維流暢性、想像力及原創性為評量指標,評估創造力。何為思維流暢性?例如:要求參加調查的小朋友回答「杯有甚麼用?」若小朋友可以很短時間或指定時間內講到越多不同用途,則流暢性得分越高。於這三指標,「我們看到這12間學校,無論規模大或小,出名或不出名,都差不多。」又指,相對想像力及原創性,思維流暢性是最好,例如回答個紙杯有何用時,好多小朋友隨著年齡增長、經驗,在講用途方面會講得好多。「但是,想像力同埋原創性方面得分不高」,而且這無關小朋友就讀名校與否。
她又稱,這或與小學學習越來越緊張有關。幼稚園的課程比較活潑,一去到小學一年班就有很多抄寫、很多功課,「正規教育的條條框框,使到小朋友創造力的表現,去到小一時就下跌。」側面亦反映幼稚園到小學一年班這個銜接,「不是做得好暢順」。
黃鏡英又表示,整個社會包括教育制度、社區,對於小朋友的想像力或者原創性這樣能力的培養或者關注度其實不高。而且很多時想像力及原創性被侷限在藝術中,小朋友只能在藝術方面才可有創意空間,「其實無論在生活、甚至各個學科都應該讓小朋友有此空間。」
兒童生活中缺美學 難調動創意
黃鏡英認為,日常生活中美好的事物亦可刺激兒童創意,但環顧社會實況,少有美感之作。「你(各界)想培養小朋友的創意,想小朋友有好的創造力,但在小朋友的日常生活上面所見到,有沒有可以觸動到心靈?如何能讓小朋友感覺到周邊的事物具新鮮、美感、創意、意思?」
以燈飾為例,她指出雖政府每年大量投入公帑為節日添喜慶,佈置燈飾。但部分燈飾則完全缺心思。小朋友平時已經慣常見大廈、建築物。「即使逢年過節,連擺放裝飾為何不能多用些心思?在顏色、物件設計上、配搭上,向小朋友潛移默化美感?有些燈飾只是為擺而已。」
半結構遊樂設計增智力、創意
黃鏡英表示,課外的遊戲空間應該補足學校方面不足,尤其在小朋友運動以及創造力方面,因而在遊樂設備以及環境應有心思。她表示,曾在德國公園見到一些半結構的兒童遊樂設施。所謂半結構,意即雖有一定結構但沒有完全定型,不是倒模出來的造型。「小朋友不會一看就知道如何玩,若造型是個鞦韆或氹氹轉,小朋友一看就知道如何玩。但這類半結構的設施就是要小朋友自己去思考如何玩,如同看藝術品,你看到的同我看到的是不一樣。」
她又認為,相關政府部門在設計兒童遊樂場所時未必會考慮到環境心理學。環境心理學關注考慮到空間、顏色、綠化、光線等情況;同時又會考慮擠逼的問題,即可以享受到空間的問題。其實環境心理學所關注物同物之間放置,相關的放置會調動到小朋友心理的反應。「(部門)考慮設計時,環境心理學方面會考慮到多少?我認為須要考慮。」
現時兒童遊樂所偏好清一色鋪上膠墊,或因安全的考量。黃鏡英則認為,兒童遊樂設施地面可以鋪砂、木碎而非只能用膠。外國地方用砂、木碎,亦有草地。她指出,澳門或從現實角度考量,因為政府部門想保持整潔,覺得鋪膠衛生好多。政府覺得安全、整潔、衛生這三個方面較重要。若選其他材料或在維護、營運管理方面則較困難。
黃鏡英呼籲政府就每一區實況,整體去思考設定兒童遊戲空間。若這類空間周圍若有較多樹木或接近自然環境則更理想。
公園應有為SEN小朋友 專設遊樂設施
有家長表示,遊樂設施對SEN (有特殊教育需要)小朋友亦有幫助。黃鏡英認為,無需為SEN兒童專設一遊樂區域,但同一場內應有SEN小朋友專設的設施。
她認為,不同程度的或狀況SEN小朋友有不同遊樂設施需求。若為輕度的小朋友,其實到社區內的遊樂場玩;如肢體有障礙的小朋友來講,則需要較安靜、小規模的設備。若中度、或中度以上SEN小朋友,特殊學校裏面設備或更加適合。SEN小朋友到戶外遊樂場所,不一定要玩其他小朋友玩的設施。但在同一區域內,見到其他人,對這些小朋友某程度有幫助如可舒緩壓力。
黃鏡英又認為,共融的社會應預留空間及設施予有特殊需要的人士,遊樂場應有專為SEN兒童而設的設備;並不是專登設置一個場所,而是在一般的兒童設施內,有一些是SEN小朋友可以玩的,「起碼,SEN小朋友會看到自己同其小朋友共用一個地方,而不是專設一間特殊學校或設特殊場所將之隔離。」又指,在德國所見的遊樂場內一些半結構性設施可以滿足不同年紀的小朋友所需,連數月大的嬰兒亦可安處。如有吊床般的設備,媽媽就可以放兩至三個月大的嬰兒在吊床搖,無需開闢一個專門的空間給嬰兒,只需在同一個環境、同一空間內,可以有些設施讓嬰兒、SEN都可以適合。
家長以身作則 兒童在公園
玩樂時應跟從學校所學規則
小朋友在同一戶外空間玩樂,難免有爭先恐後或「爭玩」。黃鏡英認為,在共同場合家長亦需以身作則,守規則。不講規矩的家長,就會以不同藉口「打尖」;或者有些根本連「藉口」都省下,無視其他人小朋友在排隊,直接將自己小朋友放上鞦韆,然後聲稱「只玩一陣、好快走。」「如果家長講道理,自然會叫小朋友講規矩」。
她又認為,兒童在公園玩樂有助社交。多小朋友故要輪候、配合、禮讓、尊重以及分享。故建議家長跟從學校的規矩去要求其小朋友守遊樂場規則。「無須特別去學另外一套守則,比如小朋友在戶外遊樂場要輪候、同人分享,其實學校已要求小朋友同其他同學分享、排隊、輪候,去到遊樂場亦應如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