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日話保密 警監又無權調查起訴 蘇嘉豪:保安施政難監察

《通訊截取及保障法律制度》新聞檔案 067 阿 Sir 做嘢唔使你教! 新聞事件 紙本月刊

文:論盡

網址:https://aamacau.com/?p=50940

時間:2018年12月9日 10:10

澳門警監力度去到邊?話說「保安部隊及保安部門紀律監察委員會」(簡稱「紀監會」)於2005年成立。按照當時的行政長官批示,紀監會的主要職責是:「對於向保安施政領域內部門及部隊作出針對其人員的投訴所作出的處理發表意見,尤其針對人員的品德、合法性原則的違反、損害人權的行為以及涉嫌運作上出現不當事情或缺陷等方面。」

紀監會運作從屬保安司司長。現時紀監會主席是歐安利,其餘六位成員包括:黃顯輝、姚鴻明、招銀英、徐偉坤、馬有恆及梁少培。另外,保安司司長亦透過批示委任保安司司長辦公室顧問兩名,分別兼任紀監會秘書及顧問,負責協助紀監會運作。

然而,歐安利早於2013年接受《論盡》訪問時就已曾反映,按照成立時的批示,紀監會在職能上,只有諮詢權,並沒有直接的紀律調查權和刑事起訴權,意即保安當局已經決定了是否處罰、怎樣處罰,紀監會才可提供意見;紀監會無權直接參與調查,亦無權在錄口供時旁聽,更無權一邊聽一邊提問題,直言「做那個是警察,調查那個又是警察,來來去去都是自己人?!」

立法議員蘇嘉豪。

立法議員蘇嘉豪。

成日話保密 施政難監察

訪問至今已隔五年,紀監職權未見改變,但保安架構及施政範圍不斷增加,不少聲音都表示有感警權正在擴張,認為應該加強監察。對此,立法議員蘇嘉豪直言,保安司的施政領域因有種種保密理由,窒礙了公眾監察,亦令對這施政領域的監督變得困難。「很多時他們會用保安為理由,作為不需要全面充份去回應傳媒及公眾疑慮的一個理由,甚至是藉口。這『保安理由』當然有存在需要,但當被濫用了,又或者市民根本不知道有沒有濫用,『保安理由』就可以成為這施政領域的保護傘。」「例如我不能入境,我連基本資訊都不知道時,不要說發現違規違法,我連合不合理都不知道,這樣很窒礙公眾監察。」

他認為,保安司應拿出如現時擴權的魄力及強勢,以同樣的力度去健全、完備監督制度,才可服眾,不然是「另類的自肥」。「他說『沒監督沒進步』,又說支持警監擴權,我舉手舉腳贊成。咁咪好囉!警民同心,一齊強化警監會的機制。」「你不斷自己提交法律,自己出行政法規,強化自己的權力,擴充自己的編制,執法範圍又可擴大,其實你是另類、權力上的『自肥』,在監察權力制度上就要做相應的事。」

最近「警鐘長鳴」不斷響,又是否代表有效監察?蘇嘉豪指出,監察有分內部及外部。「所謂『警鐘長鳴』是一種他作為內部監察或者阻嚇的一種工具,而外部監察我覺得反而最重要。」所以,在爭取公眾監察的同時,亦需要強化現有的外部監察機制。「我一直覺得紀監會的權力應該不斷擴大。它的擴大其實是配合警權擴大。警權不斷擴大,規模不斷擴大,但在相應的監察權力上維持不變。結論就是警權更不受監察。」

「很多地方都是外部監察,例如司法機關人員、國會人員。其實盡量開放,讓更多有民意基礎,或者三權入面屬於其他權力機關的人去監察,是最好的。不然就是自己關上門,自己𥄫住自己。」

他又指,保安司一直都沒太多有關澳門安全風險評估的訊息,反恐、國安反面亦沒有一些可以量化、清晰的系數讓市民知道。「其實看不到有甚麼科學理據去支撐保安司,以這種力度及這種廣泛程度,去硬着陸國家安全這些(措施)。」「在他們的施政底下,澳門似是一個笈笈可危的城市,而一般市民、普羅大眾感受到的,是相對穩定的一個治安環境,有如此大的落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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