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議時薪不低於38元 蘇嘉豪將提《最低工資保障法》法案

立法議員蘇嘉豪將提交《最低工資保障法》法案,有關法案建議全面實施最低工資,時薪不低於38元,日薪不低於304元,月薪則不低於7,904元。要求每年檢討金額,並增設明確的檢討期,檢討時加入最低維生指數、消費物價指數等指標,具體保障勞工權益和人性尊嚴。他批評政府在全面實施最低工資「一拖再拖」,質疑政府承諾2019年全面推行最低工資會彈票。

被問到有關法案是否需要先得到行政長官書面同意,以及現時立法會為商人為主,會否擔心提案亦只會白做?蘇嘉豪認為,有關法案無需得到行政長官書面同意,希望立法會主席賀一誠能夠公正處理並接納有關法案。他不會未提案就首先打定輸數,認為議員應該善用提案權。

蘇嘉豪表示,國際大部分國家和地區都有訂定全面最低工資,很多實例證明最低工資能有效保護僱員基本生活。數年前政府只為一行業兩工種訂定最低工資。按政府預計,2016年起生效的《物業管理業務的清潔及保安僱員的最低工資》只保障約4,650人,不計家務僱員的話,現在澳門仍有20,500名不同行業僱員未受最低工資保障,時薪低於30元。本澳急切需要建立制度,保障勞動者的基本收入。

經參考澳門的經濟情況、現行金額的實施時間、物價指數、人均收入、鄰近地區為擬訂的最低工資水平(例如香港:時薪港幣37.5元、台灣:時薪新台幣150元)、其他地區計算方法(例如德國:中等收入的一半),認為以下的金額較為適合:

按小時計算:澳門幣38元

按日計算:澳門幣304元

按週計算:澳門幣1,824元

按月計算:澳門幣7,904元

另外,參照政府諮詢總結報告,法案建議不直接適用於殘疾人士和家務僱員,但強調應為兩者制訂特別措施或法律保障其基本工資。本法案也建議沿用現行處罰和監察制度,通過後也設立180天的待生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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