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論】去年,民間聯署要求文化局對路環荔枝碗船村啟動不動產類文化遺產評定程序,惟片區部分船廠已被工務局以安全為由拆毀,及後更經歷「天鴿」風災受到重創。無論如何,本會樂見文化局願意聽取民意,終對荔枝碗船廠片區提起不動產評定工作。但根據《文遺法》,文化局或其他部門及不動產所有人都可發起文評程序,根本毋須待社會提出,事件反映出政府仍然缺乏保育的意識和決心。澳門作為一座世遺城市,城市的發展與規劃應以歷史文化為重,不論文化局抑或其他政府部門,在規劃城市發展與制定公共政策時,都應存有高度的保育意識,且不應只限於文物清單,凡涉及潛在具有歷史與文化價值的建築,都應主動關注、聯繫與協調。
就《荔枝碗船廠片區不動產評定》之諮詢文本內容,本會提出以下三點意見,望政府與社會攜手做好文物保育工作,不負外界賦予澳門的「世遺城市」美稱,亦讓澳人因小城獨特的城市文化感到自豪。
一、荔枝碗馬路另一側山體應納入緩衝區
誠如諮詢文本所提,因荔枝碗造船業興起而形成的荔枝碗村之生活脈絡及村落型態,乃荔枝碗船廠片區的價值組成。但是,諮詢文本中並無將船廠對面即荔枝碗馬路另一邊的區域列入荔枝碗船廠文物評定的核心區及緩衝區當中。本會認為,位於山腳的荔枝碗村屋,是與造船業相關的聚落及生活模式的具體外在表現,是造船業者生活演變的最好見證,從片區的整體文化價值考量,荔枝碗村屋亦理應納入緩衝區內,否則現時將船廠與村落分隔的方式,不利片區的完整的文化價值呈現。同時亦只有將有關地段列入緩衝區,公眾才會有機會參與該地段未來發展與規劃的討論,以及更有力地進行保育監督的工作。
二、 及早制定文物建築物維修重建指引
早前,工務局發出三份荔枝碗村的規劃條件圖草案,草案涉及的三幅地段正處於上述所指的受爭議地區(既不在文物評定範圍內,也不在緩衝區內),若草案得到公眾和城規會委員的認同,相關土地上的村屋便可拆卸,其中主要為船隻提供機器和五金的「生記機器廠」,亦正面對清拆重建的狀況。
值得關注的是,工務局發出的草案按文化局意見,列出了多項重建村屋的要求,例如高度、材料等的限制,同時規劃條件圖規定工務局在工程計劃草案階段須聽取文化局的意見。
本會認為,這種處理手法既不合程序,亦顯示出文化局的保育工作存在矛盾之處:一方面,文化局不願將有關地段納入緩衝區,另一方面,文化局在處理有關地段時,又似乎將其類作緩衝區操作加入要求限制。也就是說,文化局意識到有關地段對保育的重要性,卻又不將其列入緩衝區。如此操作,實讓公眾質疑文化局的文物保育標準到底如何釐定,過多的裁量空間,更令人懷疑到底政府是想用盡裁量權去保護文物,還是要為發展商開路,未來勢必引起更多爭議!
綜上,本會認為政府應把本文第一點所提之地段列入緩衝區,否則應向公眾清楚說明不列入緩衝區之理據,供公眾知悉和討論。同時,隨著將有愈來愈多文物評定程序開展,本會促請工務局與文化局合作制定文物建築物的維修重建指引,明確緩衝區內外建築物的處理準則及程序,包括什麼情況下須諮詢文化局意見等,以使無論政府或業權人等都有規可循,避免出現過多裁量空間而造成執行和監管上的諸多漏洞,或令業權人或社會有所混淆。
三、 文評程序與發展規劃應同步進行
現時諮詢文本中並未提及荔枝碗片區如被評定為不動產後的活化方向,本會認為,現時啟動文評程序,不會影響工務部門研究荔枝碗及周邊區域發展規劃,兩者應該同步進行。
荔枝碗船廠片區現時不存在業權爭議,也無人憧憬造船業復興,市民關注的是歷史文化承傳及公共空間的再利用。本會希望文遺會評定荔枝碗船廠片區時,除考慮片區過去的歷史、文化、工業等價值及意義,更要思考該片區未來的活化規劃及社會價值所在。
誠然,荔枝碗的規劃研究工作屬工務部門之工作範疇,本會亦明白但凡涉跨部門甚至跨司的協調工作的確存在一定困難與制約,但事實上,文物評定程序與建築物的修復、重建,乃至與區域甚至整體城市的發展規劃,都有著極為密切的聯繫,政府應儘早建立起有關文物保育的跨部門合作協調機制,而不應每次均以「屬另一部門工作範疇」作為欠缺規劃方案的因由。
無論如何,本會強調,荔枝碗船廠都應「保得一間得一間」,而片區的活化方向,可考慮涵蓋漁、船、村元素,集歷史、文化、休閒於一身,打造低密度、服務居民以至遊客的文物休憩片區。
(標題為編輯後加,原標題為︰就《荔枝碗船廠片區不動產評定》公開諮詢之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