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社促全面保育荔枝碗四大文物要素 勿讓路環成缺口

即時報道 荔枝碗舊船廠發展及保育

文:論盡採訪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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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8年03月21日 18:18

《荔枝碗船廠片區不動產評定》公開諮詢將於明日(22日)結束,新澳門學社就諮詢發表意見時強調,荔枝碗擁有本澳珍貴的歷史脈絡及山水景觀,亦是華南地區最具規模的造船工業遺址,當局須以水體及沿岸紅樹林、船廠建築群及其造船文化、古村落及其生活形態、鄰近山體等4部分,作為日後依法受保護及規範的文物要素。學社亦促請當局擴大緩衝區範圍,完成評定程序後,嚴格按照路環郊野保護的既有規劃定位,作整體活化及保育。

學社副理事長、直選議員蘇嘉豪表示,諮詢文本形容待評的15間船廠「整體狀況差」,源於行政當局多年不作為。他指,文本中已倒塌、臨海前半部分倒塌或結構不適合使用的船廠,絕大部分已被政府收回,反觀仍獲臨時佔用准照的船廠「設施狀況尚可」,顯示政府對片區多年近乎廢置、船廠日久失修的管理失當責無旁貸。他批評文本描述並不公道,容易引導公眾只進行危與安、拆或留的二元討論。以政府目前的工程技術及資源投入,要對船廠進行修復並不困難,關鍵在政府是否會投放相關資源。

蘇嘉豪亦質疑,當局未有按《文遺法》第22條第4款規定,將荔枝碗馬路東側村屋及山體納入臨時緩衝區,認為政府應亡羊補牢,按《文遺法》規定將為維護及弘揚被評定不動產而不可或缺的山體納入日後的文物緩衝區。

而學社理事林納麟則表示,早在1986年,澳葡政府應就澳門半島及離島的現實條件及發展需要,完成「澳門地區指導性規劃」,對路環制定6個整治規劃加以控制、保護,其中路環村規劃包括荔枝碗及鄰近山體,建築物限高不超過11.6米。但工務局於2009年編製的「路環舊市區詳細規劃」,卻將荔枝碗及疊石塘山山體剔除,山體部分頓成「白區」,即可任意發展。此舉引發近年疊石塘山的超高樓爭議,亦令路環舊市區原有特色及氛圍出現缺失。

林納麟認為,近年疊石塘山以至荔枝碗的保育事件,均反映路環山體保護及相關城市規劃面對嚴峻挑戰,守護荔枝碗作為守護路環的一部分,學社要求待荔枝碗片區正式被評定為文物後,工務局應遵從該區原本屬郊野保護的定位進行規劃,完整活化及保育水體、船廠群、古村落、山體四部分文物要素。

對於當局以「場所」來為荔枝碗片區進行評定,有意見憂慮即使片區被評為文物,當局仍可以結構安全為由,將大部分船廠夷為平地,僅僅保留1至2座結構狀態較好的船廠。蘇嘉豪認為,以「建築群」來評定船廠建築群,做法會較為對焦。

但他憂慮,當局以「場所」進行評定,公眾會被文本誤導,認為只需保留1、2座有特色的船廠,而其他則被夷為平地。雖然文化局多次承諾評定區域不會「縮水」,「但會否是船廠數量的縮水?導致造船工藝成為陪襯,其他商業活動才是主打?這是十分令人擔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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