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廈社屋第二期工程數年前因承建商與分判商的糾紛被迫停工,地段閒置至今終於有眉目。建設發展辦公室今日進行「望廈社屋第二期暨望廈體育館工程」開標會議,職務主管林煒浩表示,經第三方協調後,政府已與原承建商「和平解約」,但未有透露是否涉及賠償及金額多少。建設辦合共收到7份標書,工程預料可於明年第一季重新動工,工期最長為1470個工作天。望廈社屋第二期的原來判給金額達6.8億元,林煒浩稱新設計方案與原來的沒有太大變動,但預料整體造價會因通脹較最初增加約2成左右。
林煒浩指,由於原承建商未有完成地庫結構工程,新承建商需要繼續進行地庫建造以及上蓋工程。建設辦並制定了分階段施工目標,若承建商未能依照工程進度施工,將會按日處罰,地庫工程階段每日罰金為5萬元,上蓋則為每日10萬元。建設辦因應過往曾經在公屋出現的「甩磚」等工程問題,在裝修選材上已有調整。
望廈社屋第二期項目是集住宅、社會設施、商舖、停車場、巴士轉乘站及平台花園等設施於一身的綜合建築,總建築面積為87,500平方米,樓高37層,合共可提供768個住宅單位,當中256個為T1單位,512個為T2單位。至於重建望廈體育館方面,將會打造成多功能綜合體育活動中心,體育館樓高5層,設有地庫停車場及旅遊巴停泊區,場內設有籃球場、手球場、五人足球場、體操及武術比賽場、羽毛球場等設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