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台大澳門學生早前虐殺流浪貓被捕,澳門保護遺棄動物協會副主席劉佩珍批評,澳門動保法遲遲未有出台,政府變相為市民設下「陷阱」,令部分市民缺乏尊重動物的意識,認為即使虐殺動物亦沒有嚴重的後果,因此,到其他已立動保法的地方時就容易墮入法網。
政府早前將動保法法案建議的最高刑幅由徒刑三年下調至一年,令社會有不少不滿意見,認為刑罰過輕,難以起到阻嚇作用。劉佩珍表示,不認同政府的「開倒車」方案,但經過與立法會溝通以及遊行後,認為政府態度強硬,法案再改的機會不高。她認為,立法的意義並非重於懲罰施害者,而是要人們不要做出虐待動物的行為,「要讓人們知道虐待動物是錯的,刑幅低都好,起碼有公權力介入,否則只會縱容施虐者,令其更加肆無忌憚。」她希望動保法盡快出台,在實踐過程中推動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