賄選罪成 民建聯:選擇性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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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論盡採訪組

網址:https://aamacau.com/?p=20002

時間:2015年07月21日 1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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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擇性執法本身就是一種政治打壓!」
 
「XX同鄉會都有請食飯去酒樓,好世界又話俾人影到,都無事!你們都應該去問下……」
 
民眾建澳聯盟2名會員早前被判賄選罪成,該會理事長陳德勝質疑廉署「選擇性執法」,對該會聲譽已構成損害,亦令全體會員感到不公平。他承認2013年立法會選舉當日有車接載會員到票站,但「從來、絕對無請食飯」、「市民有腦架嘛,唔係請食餐飯就會俾票你!」而同屬該會的三名議員都沒有出席記招,陳明金及施家倫據稱正在外地,而宋碧琪有事在身,陳說記者之後可向議員查詢。
 
案情指民眾建澳聯盟一名64歲姓何文員致電會員,呼籲投票日全家總動員投第十三組一票,並可前往聚龍軒或駿景酒店享用免費餐飲,有免費車接送。陳德勝表示,當時該會撥出2100多個拉票電話,但否認工作人員曾表示有提供免費餐飲,又反指搜證人員執法有「引導性」,在電話中用了三分幾鐘問有無飯食。他質疑兩名負責調查及作證的廉署人員,幾年前入會一直未有透露其職業,是用「虛假身份」入會。
 
案中兩名被告早前被判罪名成立,分別被判刑1年6個月及1年3個月,不得緩刑,並剝奪政治權利兩年,兩人表明會上訴。
 
 
 
 
【廉署回應:辦案不偏不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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