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工資明年一月一日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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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細則性通過《物業管理範疇的清潔及保安僱員的最低工資》法案,明年一月一日正式生效。法案規定,僱主需向僱員支付最工資金額為(一)按小時計算報酬的僱員,每小時澳門幣30元;(二)按日計算報酬的僱員,每日澳門幣240元;(三)按月計算報酬的僱員,每月澳門幣6,2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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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名議員關注法案只保障2個工種。經濟財政司司長梁維特稱, 這項最低工資法案未能包括所有低於法案薪酬的員工,但政府希望在法案獲通過後3年內全面推行最低工資。勞工局局長黃志雄補充,當局計劃今年第4季會開展全面推行最低工資的立法前期工作,明年第1季交到社會協調常設委員會討論,第2季至第4季公開諮詢,預計2017年第2季交到立法會審議。

議員關翠杏指出,按現行計算公式,收取月薪的僱員,加班的時薪會變成26元,與按時薪及日薪計算的僱員收取的報酬有差異,造成不公平。梁維特回應時稱,會聽取社會意見,將來全面推行最低工資時,再檢討完善有關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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