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者來論)融合教育不融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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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教育法之修訂,加上融合學校資金風波,令最近本澳特殊教育界變得鬧哄哄的。我認為是好事,最起碼多了人知道有特殊教育也有融合教育這回事,不然,有些人還以為這些有特殊學習需要的學生都是被關在智障院舍裏的。

其實澳門融合教育出問題並不是甚麼新奇事,早在2009筆者已曾以《孩子.等不及了》為題寫過關於融合教育的問題。當時我曾經打過比方:「孩子的進步(融合教育)就好像減肥一樣,不是有做和沒有做的問題,而是做多與做少,做好與做壞問題」。結果,幾年後看來,肥沒有減成功,還變肥上瘦下的四不像。

這次先不討論是否真的有肥上瘦下的問題,這應該是局方或警方的事。反而,筆者在這想討論的是融合教育在澳門的困境,也就是為甚麼融合教育在澳門被推爛的原因。

一、評估結果與實際所需能力的落差

先不講在學校方面,光是在教育安置評定部分就已經出現很大問題。一直以來,教育安置依靠很多標準化評估工具作參考指標,然而,很多的評估工具都不是以澳門學生為常模,就算以澳門學生為常模的,卻往往由於澳門教育普遍存在著「拔苗助長」的情況,常模合格的學生仍然跟不上傳統主流學校的課程,做成評估結果與實際的落差,而這不只在澳門地方獨有的情況,其實也同時普遍出現於華人社區中,例如香港和台灣。

再者,由於教育安置評估一向以智能商數(IQ)為主導參考標準,在其他學習能力(例如:行為情緒、言語表達、專注能力等)可能被忽略的情況下,評估結果變得不全面,也是導致評估結果與學生實際在學能力有落差的重要原因。

因此,筆者認為需要修定教育安置評估制度,以一籃子因素而非單一因子作主導參考標準;另外,需研究多份標準化評估工具得分與澳門學校課程所需的關係,這比起以往只盲目地追求評估工具的合格指標,評估得出的結果將會來得更合理和客觀。

二、學校入學制度與學習風氣

以上也簡略提及澳門教育普遍存在著「拔苗助長」的情況,學生自小學懂被填飽、吃快餐。然而,具有特殊學習需要的學生就是「雞仔肚」,每餐吃得少吃得慢,自然跟不上老師的進度,強迫他們吃得多反而會吐,「反胃」我想是現在很多特殊學習需要學生和家長的心聲。

再加上澳門學制採用自行收生制,學生入學需經過重重考試關卡,就像今年為例,幼稚園學額供不應求,就連一般學生的家長都為找學校而抓狂,可想而知有學習特殊需要的家長找學校更是難上加難。就好像筆者六年前所寫的一樣,雖然澳門自稱融合學校者眾,政府當局也曾推出過不同的獎勵計劃鼓勵學校積極參與融合計劃,但說到底,又有哪一家學校真的希望把一坨他們認為的貓屎放在自己校的獎杯架上?部分學校其實只接受行動不便的學生,結果那些自閉症譜系、學習障礙學生則變成了人球被拋來拋去,刁難了學生,更難為了家長。

因此,不從入學制度著手,將改變不了現行融合制度的困境。建議按每年融合生統計數字,保障每間學校/入網學校預留定量融合生學位名額,並在自行收生程序後,為未能找到學校之融合生進行統一派位,使融合計劃得以真正推展至澳門普遍學校裏,而不是現在只侷限在官立學校和其他資源較少的學校裏,才能逼使學校正視融合生在校學習問題。

三、前線教育工作者知識不足

當局一直自誇為前線教育工作者提供足夠的培訓,使老師具足夠能力教育有特殊學習需要的學生。然而,就以筆者自身遇到的例子,筆者朋友間當老師的不少,但為甚麼在閒談特殊學習需要的學生時還停留在「喔,一定需要很多耐性的啦!真有愛心!」這片面的對話?而不是「喔,有耶!我有用過一些多感官方法教導讀寫障礙的小孩寫字 。」或者是「我都有嘗試運用視覺提示來幫助自閉症學生耶!」雖然這不能全面反映本澳前線教育工作者對有特殊學習需要學生的認知程度,但即使如當局之前所指的為老師提供一百多小時的訓練,受訓老師有多少?佔每間學校比例有多少?是不是每位教導特殊學習需要的學生老師都有受訓?以上通通是個問號。再者,面對眾多不同種類特殊學習需要的學生,光是一百多小時的老師訓練而缺乏充足及具實質建議的專業諮詢,就足以處理學生在學問題嗎?我想,這是本澳融合教育推行中活生生的困難,也正是現在家長一直反映支援不足之處,而不是死板的數字統計或是資助金額可以告訴大家的。

另外,我們常常會忽略了管理層對特殊學習需要學生的認知,但往往這就影響了整間學校對這類學生的接納程度、教育方法以及支援種類。坦白說,學校高層倘若連特殊學習需要學生有哪幾類都傻傻分不清的話,那就別指望他們能想到在學校推行有系統的方法幫助學生學習。最後,資助不懂得如何應用,變成肥上瘦下的醜聞,補底不知道如何補,就只變成課後補習補習再補習,而現在的情況的確如此。

要改善一直被批的支援不足問題,在培訓方法應該是全校參與的,讓整間學校由管理層至校友都對特殊學習需要的學生有一定程度的了解。當然,負責教導那些學生的老師們更需接受再進階的培訓。另外,可由政府和民間組織合作,以試驗計劃形式為學校提供較現時全面和具實質建議的專業諮詢,讓學校各方對融合教育更有信心,而不致成為學校的包袱。

四、轉銜的障礙

融合教育的目的是希望有特殊學習需要的學生不被社會和學校所孤立,因此,筆者認為這不應該只著筆於非高等教育的範疇內,當學生考慮投考高等教育時,針對學生的障礙,專司公開考試之單位有沒有為他們提供合理的調適?這牽涉到調適的內容、調適的多少、誰來評定準則、參考甚麼指標等等,似乎這一切都沒有包括在這次特殊教育法的修訂內容中,這顯然認為他們都是讀書不成的泛泛之輩,但需知道,美國前總統喬治布殊也是個讀寫障礙兒。

五、同質分班之荒謬

順帶一提,除了融合教育外,官立學校內的特殊班、小班問題也不能忽視。首先,同質分班是一大荒謬,作為政策設計的當局,難道他們不知道腦癱和自閉症的需要完全不同嗎?難道他們不知道腦癱行動不便而自閉症兒童有機會愛衝衝撞撞嗎?難道他們又真的不知道這樣的一班會讓老師無所適從嗎?勉強把IQ分數相約的學生放在一起就真的叫做同質分班?還其實只是同分分班而已?

另外,在官立學校中設置特殊班,雖然符合融合教育的本意,但由於設置分散,每間學校只有幾班,難以集中他們的需要為他們在環境上和資源上提供足夠的配套,例如各類治療室、特別教具及教材等。以為這樣讓他們不被孤立,但在實際操作上卻剝奪了他們得到合適學習環境的權利,結果弄巧反拙。

最後,我還是跟六年前一樣重申,我個人贊成融合教育的推行,希望它能成為本澳教育界一杯甜甜的蜜糖水。然而,在以上不利的大環境下,現在的融合教育就有如在開蜜糖水時室溫水用錯了熱水,應要攪拌卻待在不理一樣,結果蜜糖沒攪勻而且變酸了,融合教育勉強融合了卻一點也不融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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