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環船鋪街遺跡 政府急忙還地段? 李國強直斥:工務局文化局無履行保護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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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論盡採訪組

網址:https://aamacau.com/?p=16539

時間:2015年04月6日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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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6月,路環船鋪街發現史前人類居住遺跡,文化局局長吳衛鳴當時表示,當局會進一步確認遺跡的價值,再衡量會否作原址保留,若地段沒有價值,會歸還給業權人,並指會在半年內發表考古報告。但事隔十個月,報告不見影之餘,工務局更發出了地段的規劃條件圖草案,顯示業權人打算發展遺跡地段。

路環文物關注組召集人李國強質疑,現時很多「鬼祟」跡象反映文化局可能早已知道特區政府換屆後、工務局局長換人後便會將有關地段批出,「時間上非常巧合。」他指,若該地是有歷史價值,政府可要求業權人延後發展,筷子基及青洲很多地段延後發展,反而有文物的地段為何要急於發展?李國強批評,工務局責任最大,其次是文化局,「近兩、三年發現較有歷史意義嘅建築物被拆,非常可惜。」

業權人申請規劃條件圖,打算發展船舖街兩幅土地。

業權人申請規劃條件圖,打算發展船舖街兩幅土地。

文化局並未有將遺跡列入文物保護區,亦沒有就規劃條件圖發表意見,當局便「急急腳」將遺跡地段發還予業權人發展。李國強直指文化局不應袒護發展商,應在發展及保育間取得平衡,盡力保護文化遺產。

李國強指,當局起初僅發掘船鋪街天后廟對開土地,但上年11月也將相鄰籃球場的土地也開掘,而現在工務局發出規劃條件圖草案則將兩幅土地納入發展計劃中,不難令人聯想當局的發掘文物工作,其實是為將來的地段發展舖路。加上發掘期間,當局並無就遺跡多加保護,任由雨水浸滿遺跡,質疑當局無心保護文物,「難道政府係掘完之後,已經當咗嗰度係爛地唔係遺址,所以還番比業權人去繼續發展?」他質疑,當中可能存在政府及發展商的「默契」,令土地不因考古阻撓,得以發展。

上年六月被發現有遺跡的土地,部分已被解封,被用作停車場。

上年六月被發現有遺跡的土地,部分已被解封,被用作停車場。

有說法認為,若文化局在完成考古工作後,不歸還土地給業權人,會導致以後的其他土地業權人不會將土地給予文化局考古。但李國強指出,《基本法》已列明澳門特區所有土地歸國家所有,以往亦增有過政府收回路環私家地的事例。同時,文物是屬於國家擁有,而據《文遺法》規定,澳門市民有責任保護文化遺產。他指出,若業權人發現有遺跡,有責任通報政府,不應以揣測其他業權人不借地段為由急忙歸還,「如果(遺跡)下邊嘅係兵馬俑,係咪唔比文化局掘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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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國強質疑,當中可能存在政府及發展商的「默契」,令土地不因考古阻撓,得以發展。

李國強質疑,當中可能存在政府及發展商的「默契」,令土地不因考古阻撓,得以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