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堆填區:未爆的環境炸彈?

垃圾焚化中心飛灰場的處理問題,近日成為社會關注的熱點話題。在記者多次前往路環採訪的過程中,發現澳門人印象中的生態保育地、最後淨土:路環,已經成為各種高度污染的公共設施寄生地。沿途所見,發電廠、水泥廠、石屎廠、污水處理廠、以及廢物堆填區等破壞環境的設施,再加上為興建公屋、私人地產對山體的破壞,可說滿目瘡痍。其中,包括已經關閉及正在使用的廢物堆填區,是路環環境甚至公共健康的一大隱患。

每個城市都需要面對本地活動產生的垃圾問題,澳門最早處置垃圾的方法是堆塡法。一九二五至一九四八年間,垃圾收集後被運往中國或作堆塡之用,由於人口較少,當時垃圾的處理未構成問題。一九四八年以後,垃圾在鴨涌河堆塡,直至一九八三年不適宜使用爲止。一九八三至一九八八年,澳門的垃圾被運到氹仔雞頸山堆塡。一九八八至一九九二年,垃圾被運到路氹連貫公路右側的石排堆塡。一九九二年在氹仔北安塡海區建成焚化中心並投入使用後,堆填方法仍然使用,用來掩埋建築廢料、垃圾焚化後的飛灰及熔渣。

根據美國土木學會定義標準垃圾衛生堆填必須包含3C處理,一為局限(confinement),二為壓實 (compaction),三為覆土(covering)。局限之目的為將垃圾限制於最小範圍內,並使用工程方法使之不造成諸如污染地下水等之二次公害; 而壓實作業更可延長掩埋場使用年限及減少垃圾層沈陷量;覆土之意義為防止垃圾飛散、火災、傳染病源之孳生、傳播、臭味、景觀美化及土地再利用等。

而垃圾堆填區使用期滿,需要關閉時必須進行修復工程,包括:鋪上最後覆蓋層土工織物聚乙烯墊料,上鋪人造複合排水層和泥土,以促進草木生長;設有滲漏污水處理系統,包括泵水井,收集的滲濾污水會先經污水處理廠處理;基於安全和健康理由,已修復的堆填區會設有堆填氣體處理系統,以便就地收集和處理堆填氣體;定期監測堆填區的堆填氣體、滲濾污水、有機排放物、噪音、地面水、海水、灰塵、氣味等。

以上標準,澳門政府有沒有執行呢?記者遍查政府公開資料,不見有交代任何使用中的堆填區規劃及建造資料。只在環保局網頁見到簡短的介紹:建築廢料堆填區位於氹仔偉龍馬路,鄰近澳門國際機場,位於機場南聯絡橋以西,路環發電廠以北。該堆填區於二零零三年中開始使用至今,主要用作掩埋由開挖、 拆建、興建等活動產生的惰性固體廢棄物,包括瓦礫、混凝土塊、軟土、海泥及熔渣等等。恐怖的是,建築物廢料堆填同熔渣是完全不同性質的廢棄物,建築物廢料無害,熔渣為有毒污染物,所含有毒物質與焚化爐飛灰相等不可隨便堆填。

至於已經關閉的垃圾堆填區的環境狀況,政府從來沒有公布任何評估、監督報告,市民無從知悉有沒有作出任何監管。早在一九九九年首份澳門環境狀況報告,已經提出警告:這 些 填 土 都 位 於 填 海 得 來 的 地 段 , 在 開 發 利 用 這 些 土 地 時 可 能 存 在 潛 在 的 問 題 , 即 可 能 將 土 地 中 存 在 的 污 染 擴 散 到 水 中 去 。在路氹連貫公路尾兩側的舊垃圾堆填區及舊飛灰堆填區之間,是路環自來水儲水庫及旁邊的離島醫院預定地,堆填區是否可能污染地下水呢?政府應該給出明確的答案。早前,在離島醫院預定地映山湖的爭議中,政府曾經表示,灘塗屬醫院用地之一,經環保局邀請國家檢測部門進行水樣檢測,證實灘塗水質惡劣,污染嚴重,故將灘塗填平,除對區域生態未見任何影響,反之可改善現有環境。試問可改善現有環境根據何在?如果污染源是來自堆填區的地下水滲透,則將灘塗填平,根本未能杜絕污染源。

二零一零年,馬來西亞的一個垃圾堆填區流出的髒水兩度污染公共供水系統,被污染的食水中,每升水含氨量達到6.41毫克,比馬來西亞衛生部規定的每升1.5毫克超出四倍還要多,造成吉隆坡地區數百萬家庭缺水。對比澳門,可能發生更嚴重的問題,所有廢棄物沒有分類,直接掩埋,而堆填區的設計是否符合國際標準,公眾無從得知。

更為嚴重的是,前兩天記者經過路氹連貫公路右側的舊垃圾堆填區,發現已經關閉的垃圾堆填區竟然重新挖開,正在進行不知名的工程(見相)。所有垃圾堆填區的修復、再利用,必須謹慎處理,尤其在沒有垃圾分類、合格堆填的情況下,極易造成二次公害。重新挖開已經關閉的垃圾堆填區,政府是否做過足夠的環境影響評估?對工程人員是否提供足夠的保護?會否污染一路之隔的路環自來水儲水庫?政府必須作出合理的解釋,而市民亦應該關心自己的健康和澳門的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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