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警人員日前在蓮峰街上發現一把懷疑染上血跡的生果刀以及地上出現疑似血跡,卻沒有按機制即時向傳媒發短訊通報,後證實為一宗嚴重傷人案件。被問及無通知傳媒的原因,治安警發言人黎燕鴻回應時指出,當時警⋯
司警發佈一宗嚴重傷人案,事發於本(5)月12日晚上蓮峰廟附近,三名越南籍男外僱因金額約八千澳門元的錢債問題以刀傷人,導致另外三名越南籍被害人受傷,其中一名傷者頭部嚴重受傷仍在留醫,另外兩名傷者四⋯
一名39歲本澳男子因婚姻問題持菜刀斬傷妻子,被害人後肩、耳朵受刀傷,身體多處因與嫌犯扭打而瘀傷。司警以嫌犯涉及觸犯實施加重傷害身體完整性、嚴重脅迫以及禁用武器及爆炸性物質罪,案件已移送檢察院偵辦⋯
利瑪竇中學今(10)早發生傷人事件,一名退學男生在返校收拾個人物品時,在課堂上以長約四至五吋長的刀刺傷同班一名16歲女學生,傷者經救治後暫無大礙。警方指事件原因仍在調查,但據調查兩⋯
一名在澳就讀的內地大學生懷疑因不滿期末考試不合格,在大半個月內先後兩次向其大學導師潑膠水,導師第二次遇襲時眼睛及頸部受傷。治安警接報調查後,拘捕涉案青年,治安警落案控以傷人和毀損罪,案件已移送檢⋯
中級法院判處 1名治安警員需向被他打致重傷的市民賠償 3萬元精神損失,以及近 7,500多元醫療費用等,並撤銷被上訴的決定。中院認為︰「一個一般的市民在警察局無辜被打而受重傷,肯定對這個紀律部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