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級法院今(2)日下午續審工務局兩名前局長賈利安、李燦烽涉貪案。經過約兩個月的審訊後,法庭今日開始傳召廉署證人作證。控訴書指,賈利安和李燦烽透過家族成員收受商人利益,各成員之間關係非常密切,互相分工,是一個犯罪集團。首名廉署證人以PPT展示調查所得,顯示賈利安自2019年3月21日被宣告成為嫌犯後,案中各被告之間有協助團夥的心態。
賈利安的妻子李惠清(第十三被告)潛逃到泰國後,曾因蕭德雄(第二被告)態度冷淡一直沒有聯絡而大感憤怒,更打算回澳「爆大鑊」,與其「攬炒」,但最終沒有實行。蕭德雄曾要求下屬到其辦公室將與李惠清有關的照片和文件全部拿去碎掉,企圖「毀屍滅跡」。而李燦烽因害怕被查,2020年3月出境後便無再入境,畏罪潛逃。
辯方反對證人用PPT 法官要求律師勿滋擾庭審
今早甫開庭發生一段小插曲,辯方律師一致反對證人用PPT作供,認為證人要講出所記得的事情,不是用PPT作陳述,其他證人都無輔助工具。主審法官盧映霞認為,有關內容來自卷宗資料,做法能夠便於法庭了解事實真相,可行合理,而且過去亦被允許,並獲終審法院確認無問題。第四被告吳立勝代表律師歐安利則提出,其證人和結案陳詞時又可否用PPT?
其後證人剛開口作供不夠一分鐘,又有律師提出反對,認為證人應該是回答檢察官的提問,而非在庭上作陳詞。此時主任檢察官黎裕豪高聲反駁︰「邊一條條文話咁係唔啱?你唔好憑感覺去講嘢!」盧官則指法庭已允許使用PPT,亦會記錄律師的反對意見,律師們不應該再介入滋擾庭審。「如果再發生頭先的情況,可能會停咗律師的發言。希望律師唔好證人未開始講,就打斷發言。否則可能真係會禁止你哋發言,希望你哋克制自己的情緒。」
賈利安獲知成嫌犯後舉家潛逃
廉署證人表示,賈利安家族和蕭德雄家族的關係密切,兩家人曾多次一起出入境,到過台北、沖繩等地方,曾乘搭蕭德雄的私人飛機有外遊情況。廉署的監聽內容發現嫌犯之間有很多通話和訊息來往,顯示他們有緊密聯系。李惠清曾致電一名葡萄牙的中年男子,李在通話中慨嘆輔助了蕭德雄十幾年,所有心血都給了蕭,但現時卻少有聯絡。
賈利安自2016年已經潛逃到香港,2019年3月19日,廉署人員到當時賈利安的住宅,宣告賈成為嫌犯,賈當時有簽名,但最終沒有回澳接受調查,反而舉家潛逃。賈利安成為嫌犯之後,已即時通知李惠清潛逃,顯示兩人關係仍然相當密切。廉署四年監聽記錄發現,賈利安和李惠清有一千次通話紀錄,顯示兩人是老夫老妻的關係。2019年李惠清曾用3萬歐元購買1輛「Benz」給賈利安在葡國駕駛。較前的庭審中,有證人則形容賈利安和李惠清的夫妻關係不好,如同「火星撞地球」。
出事後共商對策 證人︰體現協助團夥心態
廉署證人又表示,賈利安多年來甚少動用自己的人工,僅曾一次取出8萬元現金,截至2018年5月,其已被凍結的出糧戶口累計有超過1,097萬元。日常開支分享家族成員所得,賈利安在港居住於香港灣仔駱克道的單位,是由其女婿文禮聰(第十五被告)於2016年以483萬港元購入的。賈利安潛逃期間所有信用卡費用、流動電話、買傢私、保溫瓶都是家族資金去支付。
賈利安被宣告成為嫌犯後,李惠清獲知消息後第一個通知關偉霖(第三被告),事後關偉霖亦曾協助李惠清找律師、處理銀行戶口等生活事宜,關偉霖亦曾試過找朋友幫忙「畀啲現金佢哋用」,而廉署搜獲的帳目中,亦發現關偉霖曾協助賈夫妻找數,可見兩家人關係密切。2019年3月22日,李惠清向某人說已跟蕭德雄就賈成為被告一事通過電話。翌日,蕭德雄曾到香港與賈利安和李惠清會面商談對策。有律師曾建議他們「三十六着(走為上)」,綜合協助找律師內容,證人認為「體現共同協助團夥的心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