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級法院今(10)日續審周焯華案,合議庭共傳召三名前太陽城員工出庭作供,指證太陽城有賭底面和電投。其中,前市場拓展部客服主任作供時認為,賭底面犯法,但入職培訓時有教賭底面,不過任職 3年來未曾操作,而拖底公司負責人叫張志堅,但未見過對方,所以不知道是否為案中第 5被告張志堅。控方問到,證人的日常工作是否包括推廣「營運」(賭底面)和電投,這些是否太陽城的業務時,她回答︰「係」。
另外,她又表示,曾見過貴賓廳有賭客賭底面,期間會有無穿太陽城制服的人員到場記數,曾聽過貴賓廳公關稱呼他們為 「營運部」,但不知「營運部」是否屬於太陽城。周焯華的代表律師梁永本提問︰「你在這間公司工作了三年,你覺得太陽城公司是否犯罪集團,做緊違法嘢?」證人回應稱︰「某一啲的業務係……電投、網投、營運(賭底面)一定係啦。」
梁永本再追問︰「你認為太陽城有些不合法的業務,點解咁認為?報紙睇到咁講?」證人回答︰「可唔可以唔答?」合議庭主席盧映霞提醒,除非證人有參與所謂的違法行為,否則不回答會有刑事責任。證人這時舉例說︰「好似滙款諮詢部,唔係正常途徑滙錢返國內,其實在貴賓廳贏錢,可以係大場出支票,點解要用第三方戶口?」梁永本再追問︰「第三人戶口,邊個同你講?」證人回答︰「唔記得」。
另一名市場拓展部「玩家組」貴賓客戶副經理作供時表示,知道部門員工的關鍵績效指標包括營運賭底面及電投,「玩家組」只負責幫賭客訂房訂車陪賭和購物等,「代理組」才會推廣賭底面,並透過同事得知「營運部」負責處理賭底面。
該名證人表示,雖然曾向客人推介賭底面,但亦只是按上級指示,並說「只要客人問有無上網玩呢啲網投、電投遊戲,我地會叫佢打一個指定電話,就可以玩」。控方續問,為何要轉介客人給環球E城?上級是否與你說過太陽城和UE是合作關係?證人支吾以對,並指幾年前的事已「唔記得」、「唔清楚」。
控方見狀指「唔洗咁驚,如果要告你,一早就告咗你啦」。隨即出示證人口供,證人才解釋表示,當時因上司在信息群組中傳達指UE和太陽城是合作經營的關係,又稱「上司話員工可以跑呢條數,又叫同事sell賭底面嘅嘢。然後小組經理掟咗條玩電投同網投嘅link上群,表示若客人有需求就send比客人」。證人強調,他只是做轉介工作,並不清楚詳情。
「代理組」證人作供時表示,上級沒要求主動推廣賭底面及電投,若賭客有相關需要時則會致電太陽城後台熱線轉介。控方多次指出,證人的作供與之前司警錄的口供不一樣,證人回應稱︰「有幾次司警畀份嘢(口供)我簽,我講過幾次情況唔係咁。」
下次庭審將於 10月 25日下午 2時 45分開庭,合議庭主席盧映霞表示,打後將密集式開庭,不排除每次庭審時間會增至 8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