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工專業原來是由非專業學者及官僚敲定
2012年5月8日,特區政府就《社會工作者註冊制度》法律諮詢文本舉行第一場公眾諮詢場。負責撰寫法律文本的澳門大學法學院教授邱庭彪開場白說,自己都是社工,經常參與各種社會服務。現場,被踢爆邱教授原來不知「社工」與「義工」的分別。有與會者質疑說,社工是一門很容易觸犯倫理的行業,為何法律文本沒有包括社工倫理守則,邱教授及社工局代表只能支吾以對,勉強應付說,這要等法律制定後再補充。再有與會者質疑說,難道一個考車牌的人,可以先考路試,及格發牌後再考交通嗎?邱教授與社工局代表啞口無言。頓時,貽笑大方,但讓市民擔心政府在社工專業的公信力。
2012年5月10日,第二場諮詢會上,有逾一百名與會的社工、社工學生、社工教師等穿上黑衣,在諮詢場開始時高舉寫上「不同意」的紙張,表明反對法律諮詢文本的態度。在發言過程中,有社會工作學的教授要求在法律文本內的定義內加入「社會公義」。時任社工局局長容光耀在滿佈「不同意」的會場內「即時」決定:將諮詢期延長十五天。擾攘多年,第5/2019號《社會工作者專業資格制度》終於在2020年4月2日生效,社工專業人員真正能以註冊社工的專業身份服務市民大眾。
「社專會」是由政府與受資助聽話社團操弄的把戲
《社會工作者專業資格制度》法律下設「社會工作者專業委員會」(俗稱「社專會」),為公共行政當局的合議機關,其職權亦由該法律所賦予,第一屆社專會共設有十一名委員,其中包括:社工局、民間機構、社工大專院校及社工專業協會等代表組成,這意味著社專會肩負起作為與社會工作業界之間的「橋樑」職責。而第二屆委員的組成,將由本屆社專會議決組成辦法,本會亦將持續收集業界意見。
早在2015年至2019年,時任社會文化司司長譚俊榮曾多次重申承諾社工專業自主,進行第二屆社專會換屆的過程中表示會聽取註冊社工意見後才制定產生辦法,但就始終拒絕白紙黑字寫在法律文本上。2022年3月31日是澳門社工專業發展最黑暗的一天,「社專會」發佈關於「五名註冊社工委員的產生辦法」的網上問卷回覆,在回收251份問卷當中,「社專會」究竟以甚麼理由能夠說服公眾在251份問卷當中就能夠代表1469名註冊社工的意見?
「社專會」於4月4日公佈《第二屆五名註冊社工委員產生辦法》(下稱辦法)。新任主席潘志明說,根據辦法,有意報名參與甄選的註冊社工,須同時取得25名註冊社工或具有社工專業資格認可之人的推薦,以及一個社會工作範疇實體的推薦,再由社專會甄選並透過議決定出最多10人的建議名單讓政府再委任。天天在最前線工作的社工,何來有足夠的時間及人脈跑這些程序。再者,根據「社專會」的規定,召開會議的時間通常是辦公時間,除了機構領導外,前線社工根本不可能經常以公假形式參與,變相就是透過遊戲規則拒他們於門外。
「社專會」把所有持份者綑綁,便於管控擺佈
潘志明此話一說,除了真正以前線社工為主的「澳門社會工作者工會 MSWU」(下稱工會) 便發起聯署反對。工會認為這與過去十年業界一直爭取的社工互選機制,以及政府當年在立法時承諾「民間代表可以由社工互選」背道而馳。可惜,其他老牌社工團體,如接受社工局補貼的「社會工作人員協進會」至今未曾就「社專會」為其所屬會員前線社工講句公道話,理事長吳婉瑩及會長潘志明更是今年三月,在一眾高官及中聯辦嘉勉祝福下新成立的「澳門社會工作者聯合會」的顧問,關係真是千絲萬縷,錯綜複雜,剪不斷理還亂。
鄰近香港,遠至歐美,「社專會」通常由前線社工互選產生,主席地位超然,亦常由獨立人士或大學教授擔任。澳門真的與別不同,偏要將行政主導、利益輸送、政治正確綑綁起來。試看潘志明先生如前述一身兼多職及顧問,早前接受媒體訪問時,迴避互選、直選,甚至認為由甄選出來的社專會都具代表性。到此,必須要澄清的是筆者一向敬重潘先生及「社會工作人員協進會」同仁,對澳門社會福利事業及社工專業發展有卓越貢獻。問題是,這一套將球證、球員、甚至其他持份者利益刻意糾結起來,是特區政府一貫的做法。請問「社專會」主席及眾委員,如何公平公正公開處理社工倫理及紀律問題呢?若佔大多數的前線社工均無法參與專業發展的相關工作,這真的有利於社工的專業發展嗎?這真的有益於社會大眾嗎?當社工也成為了弱勢,還有誰能為弱勢發聲呢?今天的「社專會」顯然被操控成「老細會」,前線社工不能直接由互選產生,既會被邊緣化了,其權益亦不會受到公正的保障。
投前線社工信任一票,即是投政府公信力一票
澳門社工專業隊伍一向為市民所尊重,默默耕耘,絕大部份社工都是按照專業知識、良知與倫理為人群服務,很少發生社工違反倫理規則的醜聞,更遑論社工會搞政治。當下的特區政府,要政治利益與政治正確先行,還是願意相信社工專業為澳門帶來真正的福祉,還看特區政府是否願意懸崖勒馬,改弦易轍,賦予前線社工有專業自主發展的一票,其實,同時是投給特區政府公信力的一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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