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局公佈《澳門環境保護規劃(2021-2025)》(下稱:五年規劃)。五年規劃在低碳節能、環境質量及生態保育等層面提出十個約束性及預期性規劃指標 ,當中僅得三項指標為約束性,分別為二氧化碳排放 、公共巴士使用新能源車輛比例以及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
環保局早前以新聞稿公佈這份以「構建低碳澳門、共創綠色生活」為目標的五年規劃。局方指出,為系統地開展澳門環境保護工作,同時配合國家「十四五規劃」及特區政府《澳門特別行政區經濟和社會發展第二個五年規劃(2021-2025年)》等規劃的環保目標,環境保護局經檢視上一階段規劃的執行情況和實踐經驗,並根據前期研究及匯聚專家、環境諮詢委員會、公共部門、社會的意見,完成編製《澳門環境保護規劃(2021-2025)》文本作為未來五年環保工作的藍圖,共同「構建低碳澳門、共創綠色生活」。
四理念:「綠色發展」、「生態保育」、「全民參與」和「區域合作」
五年規劃提出「綠色發展」、「生態保育」、「全民參與」和「區域合作」的規劃理念。環保局倡議像對待生命一樣對待生態環境,又承諾澳門亦將積極參與建設美麗灣區。
有關綠色發展方面,當局提出是以效率、和諧、持續為目標的經濟增長和社會發展方式 。要避免社會發展與環境保護的矛盾,在發展中充份考慮環境承載能力,注重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推動形成綠色低碳的生產生活方式和城市建設運營模式,以確保城市的可持續發展。在生態保育方面,當局提倡像對待生命一樣對待生態環境,經濟社會發展不能以犧牲環境爲代價,應注重在發展中保護、在保護中發展,把生態環境作為社會經濟發展的必備要素,以不斷提升澳門生態環境品質,爲居民提供一個生態良好、居宜業的美麗家園。
至於全民參與,局方則呼籲每個人、每個家庭、每個機構、每個企業都身體力行,共同承擔起關愛自然、節約資源、 減少污染和循環利用等保護環境的社會責任,實踐綠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和管理模式時,實現規劃願景必能事半功倍。又指,在貫徹「綠色發展,保護生態的基本原則下,澳門將積極參與建設美麗灣區,與大灣區各城市互惠互利,以實現生態環境共建共贏的目標。
局方又稱,五年規劃就多個環境範疇制訂73項行動計劃及十項規劃指標。經綜合考慮澳門的實際狀況及當前挑戰,五年規劃制定了四條規劃主線,包括共同應對氣候變化,構建色低碳澳門;加強治理環境污染,建設宜居、宜遊城市;加強生態環境保護,提升本地人生活品質以及融入灣區發展大局,深化環保交流合作。
碳排放率比2020年下降約10%
五年規劃雖提出十個規劃指標,但分為約束性及預期性且預期性的指標佔七個。在有關約束性指標方面,五年規劃指出,2025年本澳二氧化碳排放率比2005年下降55%以上。二氧化碳排放率(噸二氧化碳/百萬澳門元) 指的是本澳二氧化碳排放量與本地生產總值之比。又指,根據國家目標,2025年澳門特區減排需比2005年的18.9噸二氧化碳/百萬澳門元下降55%以上,以此計算澳門標準值應為8.5噸二氧化碳/百萬澳門元以下。與2005年相比,2020年的碳排放率已下降了45%。
在巴士中使用新能源方面,五年規劃指出,2025年使用新能源的巴士數量將佔總量的9成以上;而2020年只得8%的巴士使用新能源。而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於2025年為100%。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指的是無害化處理的澳門生活垃圾量佔澳門城市固體廢物接收量的百分比。然而,在2020年該指標已是100%。
有關預期性指標則有:新登記輕型汽車的電動車比例 、環保加 Fun 站 、空氣質量水平屬良好至普通的日數佔全年之百分比、PM2.5年平均濃度值 、海域水質總評估指數、城市樹木量 以及山林林分修復 。當中,有關城市樹木量以及山林林分修復方面,兩指標在2025年分別為增種約五千株及修復約120公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