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論】圍,不是所有都是幸運的

來論

文:阿九

網址:https://aamacau.com/?p=73396

時間:2021年04月24日 0:00

 

顯榮圍5-7號地段的規劃條件圖獲暫緩。據《正報》報道,文化局局長穆欣欣表示,業權人「都係認識嘅」,身邊因此出現一陣耳語。其實互相認識並不奇怪,先不說澳門本來就人際關係密切,十年前文化局曾在顯榮圍進行考古開掘,文化局與業權人需要溝通,說「都是認識」於是也就理所當然。但不能否認的是,今次文化局無視證據、在城規會硬衝,也再次敲響文物保育的警鐘。顯然,文化局作為主責文化的部門,要麼是平日疏於研究,要麼就是根本無視關部行台的重要價值。而綜觀文化局近期多個決定,難免坊間認為文化局未有平衡發展與保育,逐漸變成「『破壞文化』局」之感。

文化部門唔熟書  屢次打倒昨日的我

自2020年底的西望洋山景觀爭議,雖然坊間群起據理力爭,但文化局在2021年1月的城規會上依然表示「未有改變澳門『山海城』整體城市空間的佈局特徵」、「舊大橋或南灣湖 C、D區的海岸線並非歷史城區作為世遺保護及觀景對象」。2021年2月,文化局不再要求保留數年前曾要求保留的何林圍/沙梨頭口巷石牆,有城規會委員質疑,亦有委員要求保留。而文化局副局長梁惠敏當時的回應是:「那不是在城市內具有很大代表的價值;當需要拓寬道路時,沒有必要保留。」(《正報》,2021年2月25日)

文化局不再要求保留數年前曾要求保留的何林圍/沙梨頭口巷石牆(截圖自地段規劃條件圖草案說明)

但文化局曾在2018年的《澳門歷史城區保護及管理計劃》諮詢文本中提出,包括沙梨頭口巷在內的多條街道,處於從前沙梨頭村的位置,沙梨頭村屬本澳最早期華人聚居村落之一,相關街道是「澳門歷史城區」城市發展歷史的見證。包括沙梨頭口巷在內白鴿巢公園西側多條街道,主要管理措施是「維持該街道的線形走向及空間形態特徵,避免因道路拓寬或收窄其空間尺度感」,「避免改變該街道與其他街巷的連接關係,避免改變該街道自身的高程水平」。

坊間傳言,何林圍及沙梨頭口巷地段屬林偉所有

文化局當初既然決定應該保留石牆,理應是經過一番論證,今天若決定不用保留,亦應提出相當的論證,證明其價值已不存在,石牆已無需保留。但文化局沒有。據當時報道,文化局副局長梁惠敏說:「若維護城市肌理是完全不能改變,可能在規劃方面等出現困難。」「局部的調整,好似今個案例,小調整的拓寬,(街道的) 高低走向、彎曲道路的線型方向,與原來的相若,我們亦都尊重城市規劃。」顯然偏向規劃,未有為保育站台,更未有提出石牆的價值何以已不存在的理據。

理性論述似乎是文化局最弱的一環。今次顯榮圍事件文化局也再一次將這弱點獻醜於澳門公眾乃至內地學術界眼前。法國文化遺產建築師、中國古蹟遺址保護協會會員呂澤強早於2018年4月及5月在《澳門日報》大篇幅撰文,提及今次事件中所謂的「新證據」——從2017年澳門科技大學購入葡人軍事工程師Ozorio於1831年繪製的澳門詳細地圖——並提出地圖顯示關部行台範圍包括顯榮里,需要研究、論證何族崇義堂、顯榮里、李家圍的地下建築遺跡與19世紀清政府建築的關係。那是《澳門日報》,是2018年。文化局即使不看歷史學術期刊,也應翻翻本地發行量最高的堂堂大報。但文化局副局長選擇在城規會上對這刺眼的證據視而不見,掩耳盜鈴地表示:局方過去曾考古調研有關地段,論證不到有關地塊是「關部行台」的地點,認為不具明顯的考古價值。最終規劃條件圖被城規會通過。

難怪澳門殿堂級學者薩安東(A. V. de Saldanha)也撰文直指:

「……澳門文化局似乎無力在理性和知識的基礎上推行保護澳門文化遺產的切實舉措,也疏於關注澳門社群的利益和文化教育,而是囿於一些模糊的概念,並更注重短期內提升對遊客的吸引。今次的問題似乎與旅遊業無關,而是涉及到能否令核心歷史城區的563平方米土地變成又一個建築工地。當然,我們並不懷疑文化局的建築師和考古隊的資質,而是希望討論文化局對澳門政治、社會、經濟、文化歷史所秉持的(如果有)觀念和認知,其肩負的保護和發展的重大責任,這些都離不開正確引導下的建築師和考古隊的貢獻。這些責任不能歸於澳門的公共工程部門,只能歸於文化部門,文明世界應有的那種文化部門。文化局無力保護清帝國海關駐澳機構遺址的表現之下,似乎並非出自漠不關心的態度,而是出於對澳門歷史的無知,也許其對都市文化“遺產”的認知僅限於可見、可觸、最後可成為網紅打卡背景板的那一類……」

坊間一些意見甚至指出:幸好今次是關部行台。只因在今時今日的時空中,關部行台的政治意義不容忽視。如是其他建築的遺址,又會否像今次般有幸得保?

漚到爛  拆除式「修復」

不是所有圍都是幸運的。也不免令人想到綠豆圍與永福圍。今年2月,在城規會上,文化局對綠豆圍7至31號的規劃條件圖草案的要求,亦有別於2009年的草案。當年要求保留12間現有建築物的臨街立面及屋頂,現在改為3間不用再保留臨街立面、9間僅須保留立面,不用再保留屋頂,僅須保留屋頂特徵。據當時報道指,文化局的理由是:若必須保留木樑、瓦頂,可能不利創造較現代的空間,「只要在外觀看來有以前的特徵,已符合保護的要求,也可讓活化有更多彈性」。

事實上,經過逾10年,加上經歷天鴿、山竹、海高斯等風災,綠屋圍的建築狀態並不理想。都是磚木結構建築,長時間空置會導致迅速惡化,也令保存立面的難度不斷增加。

但問題是,為何一拖即十年?

時機——此乃一切之關鍵。沒有積極與業權商討保育,放任建築被疏於管理,當屬文化局失職。即使建築之後可被文化局接手,一切亦已為時已晚。2020年7月,文化局就將永福圍部分磚屋拆卸,被坊間批評為「拆除式修復」。文化局雖然解釋,是因為永福圍因空置多時,部分建築存在白蟻侵蝕、牆身傾斜、屋頂殘破等情況,故針對當中部分建築進行必要的結構修復、加固及緊急排危工作,包括清理和更換受白蟻侵蝕的樑柱、存在倒塌危險的牆身及屋頂等,以便後續按原貌修復及開展分階段的活化工作,但也有市民認為,現時這兩幢房屋基本上完全被拆除,這實際是「拆除重建」,不能說是「維修加固」。

2020年7月,文化局就將永福圍部分磚屋拆卸,被坊間批評為「拆除式修復」。文化局解釋,因為永福圍因空置多時,部分建築存在白蟻侵蝕、牆身傾斜、屋頂殘破等情況,故針對當中部分建築進行必要的結構修復(資料相片)

而在「維修」的幌子下,也不免讓人懷疑這名堂是為規避「拆除」的程序。「維修」無需經城規會,而「拆樓」——除非緊急情況,否則須有規劃條件圖,工務局方會批准。當時坊間已有意見質疑,永福圍未出規劃條件圖,何以可以「拆樓」?如果規劃條件圖要保留立面,則建築不能拆。而當球證和球員都是文化局,公眾也只能看着舊有的歷史記憶變成殘垣敗壁。

早於2010年,文化局就曾出版《圍的再生——澳門歷史街區城市肌理研究》,為澳門多個圍里提出再生的構想。當中南京大學建築學院、台灣大學建築與城鄉研究所,都曾就永福圍提出建議。在這書的引言中就明確表示:本書的出版旨在為日後城市發展規劃策略提供基本參考:一方面尋求保存澳門獨有的空間肌理的方法,減低它們在短視的城市發展中被拆毀的機會;另一方面則針對城市急速發展的需要提出活化舊城的可行案。最重要的是,書中的研究內容也希望讓處於快速城市空間變遷中的澳門社會和居民,在面對巨大的博弈資本主義的發展壓力下,對於身邊這些與他們日常生活相關的空間肌理價值和發展的潛力有更深刻的認識,思考如何讓他們在城市發展和觀光的夾縫中,成為維繫社區與其社會生態的空間利器……

團隊提出的想法是否適合,可以、也應由公眾一起討論——現在由文化局將展示館空降於永福圍也不見得一定適合社區——但重點是,有關想法早於10年前已經提出,但文化局未有積極跟進,任由設想成為空談,蹉跎歲月,令珍貴的歷史建築最終變成危樓,需要拆除。請問,文化局準備怎樣賠給澳門人?

這已非技術問題,而是態度問題。文化局一而再,再而三地疏於職守,今次顯榮圍事件中更如老粗地在城規會宣稱地段不具考古價值。在這樣的情況下,社會實有必要共同加緊關注並推動這些圍里以至澳門的文物保育。大家不要忘記,《澳門歷史城區保護及管理計劃》尚未出台,由2014年底首次諮詢至今,這計劃已一拖再拖。在欠缺保護下,文物建築沒多少個十年。六國飯店等建築如有靈魂,這刻也許亦在低聲啜泣。

(來論照登,僅代表來稿人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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