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二年十月十日,位於沙梨頭的善豐花園發生樓宇結構出現損壞,多名住客需要緊急撤離。當時工務局評估,善豐花園兩年內未能適合居住,令到善豐花園的住戶無家可歸,飽受心靈上的煎熬。
事件發生至今經已接近一年半。小業主的生活情況如何?政府對事件採取什麼態度?善豐花園及住戶的未來又何去何從?
生活困苦 有家歸不得
社工局於善豐花園事件發生後,向住戶發放緊急津貼,期後亦向住戶發出每個月六千至九千元的特別津貼,讓小業主自行解決住屋需要。
對於政府對小業主所發出的補助是否足夠,多名小業主均表示,津貼未足夠繳付房租。小業主陳太表示,現時租住在女兒朋友位於紅街市附近的單位,月租八千元,雖然屋主曾表示不會加租,但陳太每個月還需另外繳付二千元才足夠交租。
而小業主王太表示,現時居住在月租一萬四千元的單位中,且被業主不斷要求再加租。她指出,縱使社工局給予每個月九千元的特別津貼,但亦未夠繳付房租,生活亦變得艱苦。
而另一名小業主張太則表示,以前她的四名子女都會回家吃飯,而三個孫子亦會由自己負責照顧。但她表示,自從善豐事件發生後,兒女各散東西,而孫子亦交由托兒所照顧。而她的一些鄰居亦要到處找單位租住,甚至要「寄人籬下」,有家歸不得。
張太表示,雖然她在單位供斷後才發生善豐事件,但據知,有很多小業主尚在供樓,她說:「好多人辛辛苦苦儲錢買咗個單位,有啲樓都未供完,但係就發生咗單咁嘅嘢。遲吓仲可能要出錢重建,真係好慘。」
政府必須負上責任
工務局於善豐事件發生半年後發表報告指,善豐事件的起因是由於二樓結構柱混凝土強度不足所引起。但報告雖提出問題所在,卻沒有列出責任誰屬。
陳太認為,政府一直在重建的問題上推卸責任。她表示,政府一直聲稱小業主在「修復」或「重建」的問題上未有達成任何共識,但她反駁指,小業主一直希望能重建善豐花園。陳太對政府的態度表示無奈。
而王太認為,善豐事件發生一年多來,仍未得到解決方案。她有感政府不斷地拖延,以及對小業主的訴求敷衍了事,而小業主亦投訴無門。她認為,政府有側重於發展商之嫌,置善豐小業主的權利於不顧。
而張太則希望政府有誠意地去幫助善豐花園小業主,因為有很多小業主都是普通市民,對法律認識不足,亦無錢去提起司法訴訟。張太亦希望,在善豐花園中擁有三十多個單位的同善堂能出面幫助小業主,她稱:「同善堂如果肯出面嘅話,幫到我地小業主之餘亦都幫咗同善堂自己啦!」
未來:重建善豐
工務局表示將於本月內發佈第二份補充性報告,王太希望報告能充份地展示善豐事件的責任誰屬,不要再欺騙善豐苦主。
王太亦表示,現時最希望政府能協助小業主重建善豐花園,亦希望將來一旦要提起司法訴訟時,可以得到司法援助,免於繳付龐大的訴訟費用。
而張太則表示,雖然十人小組盡了很大努力,幫助小業主與政府相討善豐事宜。但相關部門卻處處在逃避,導致十人小組宣告解散。張太期望報告令到事件有所進展,釐清責任,亦希望特首介入事件,幫助善豐苦主全面解決重建及訴訟問題。
重建與公義,陷入兩難
但另一方面,有小業主卻用「兩同一異」來形容他的感受。他表示,流離失所各有各困境,他和其他小業主一樣,都希望能儘快重返家園;方向上亦和大家一樣選擇重建;不同的是,他不想再去追究任何人的責任。「如果你問我,要唔要公義?我要!想唔想善豐的發展商承擔責任?想!但係我真的唔想再拖!」
他指出,沒有小業主會奢想不需付出就會有一層新樓,只是認為善豐原來的發展商在今時今日的澳門已有一定的江湖地位,亦在這幾年賣新樓盤賺了不少錢,即使出於道義,亦應對善豐的小業主作出支援;而專家報告又指出,根本就是樓的本身質量存在問題,所以不少業主才希望,對方可以承擔返一定責任。只是事件發生已一年多,對方竟然可以完全置身事外,根本沒有理過小業主的死活,無可奈何之下大家才選擇打官司去追討。但是,他自己對澳門的司法制度沒信心,擔心排期都可能要幾年;而且即使打贏官司,發展商只是有限公司,隨時可以宣佈破產,結果亦可能「得個桔」!
他好感慨地告訴記者:「要打官司、追責任,唔通再等十年八載咩?我真係唔想再拖啦,老人家年紀大啦,再唔重建,佢哋等唔切啦!你話我阿Q都好啦,就當係意外囉!而家善豐事件咁特殊,如果搵到個有社會責任的發展商只係收返我哋成本價,自己夾返曬錢起返佢就算!咪當比多一、兩百萬,賺返層新樓囉!公義重要,但係去抗爭要心力、要時間,我而家冇咗間屋,都唔想頭家散噶,到時疏忽咗屋企人,咪仲得不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