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文化司司長歐陽瑜宣佈,特區政府剛接獲國務院港澳辦通知,自 8月12日零時起,凡於 14天內沒外國或境外旅居史的澳門居民,持有 7天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或 7天內具有檢測訊息健康碼,在內地各地免除隔離14天。但4類人士,即確診者、疑似患者、有發熱症狀及密切接觸者,在內地通關時仍需接受核酸檢測甚或隔離 14天。
歐陽瑜表示,因應澳門與內地新的出入境政策,澳門居民倘利用海上或航空途徑進入中國內地各省市,可向衛生局申請核酸檢測的紙本報告,以便向當地海關或酒店等單位出示核酸檢測的紙本報告或健康碼上的結果。如果澳門市民經陸路離開廣東省,亦建議市民可向衛生局申請核酸檢測的紙本報告。
她又稱,新措施包括在澳港人及外僱,如14天沒有在外國或其他地區逗留,並持有七天陰性核測證明,赴內地便不會實行14天醫學措施。但外籍人士目前未允許進入內地,故不列入新措施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