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事及水務局局長黃穗文曾表示,船廠清拆後的地段要交回規劃部門考慮日後用途。翻查資料,工務局曾於2013年1月提出《路環舊市區荔枝碗規劃研究》,並提出3個方案,但事隔4年,相關方案再未聽聞,最後亦不了了之。直至2017年2月,海事局及工務局始聯合發出新聞稿,指兩局於 2012年底初步完成《路環舊市區荔枝碗規劃研究》,經相關部門意見及聽取公眾意見後,有關研究已完成,將作為相關部門日後工作的內部參考之用。
根據當年的《路環舊市區荔枝碗規劃研究》,政府曾表示冀透過方案「針對保育及承傳昔日光輝的路環造船業工藝,通過有系統地串聯歷史記憶空間,延續舊市區的風土文化氛圍,優化區內的環境,達到推動路環舊市區發展與保育並重的活化目標,以及進一步改善荔枝碗船廠區的整體環境。」有關設想有3個,包括:造船產業及生活博覽館、荔枝碗船廠藝文區,以及休閒文化渡假村。3個方案均提出:「保持原有船廠與水岸間關係,對岸回望的整體環境,並涉及船廠與山體、水體和樹木的景觀聯繫。」兩個方案則提到「活化 /打造荔枝碗船廠成造船工業遺址」,剩下的一個表示會「保留所有船廠的原本結構為原則,對舊船廠建築群進行修復及活化再利用」。
而對3個概念方案中的各個元素作出「平衡性考量」,當局於上述報告內表示會採納3合1的綜合方案,即以造船文化及工業遺址為重點基礎,以相應的配套設施配合整區的規劃發展。服務對象以本澳居民為主,旅客為輔,根據區內特性及主題元素規劃為4個分區,設施包括保留區內僅存的拆船廠原貌作為展示館、造船博覽區、戶外表演及展示空間、餐飲設施等。
同時,規劃中提出「為完整地保留荔枝碗區傳統的城市肌理及船廠結構」,提出對船廠的臨時保護措施包括:
• 當船廠需進行維護時,使用人須向相關權責部門申請並獲得同意,而船廠之維修工作交文化局及相關職能部門落實。
• 為配合上述修復工作,2013年起發出的水位紙,加入准照持有人必須促進及許可相關部門進行船廠結構之修繕工作之條款。
但相關規劃自此再未聽聞。直至2017年2月,海事局及工務局始聯合發出新聞稿,指兩局於 2012年底初步完成《路環舊市區荔枝碗規劃研究》,經相關部門意見及聽取公眾意見後,有關研究已完成,將作為相關部門日後工作的內部參考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