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局於星期一(10月31日)開始於舊法院設下「更好的明天」新中央圖書館規劃展覽,介紹新中圖方案。下班後幾經辛苦擠巴士到場了解,卻是失望而回。
外地例子解說片面 避重就輕
新中圖展覽現場擺設了近十本有關外地圖書館的書籍,展板上亦印有幾個外地例子,似是希望用外地美輪美奐的中央圖書館吸引觀眾,並說明澳門新中圖的現時舊法院的選址合適。唯展覽中引用的例子均沒指出,外地的中央圖書館皆建於新建築之內,以達到新中圖展覽自己也提到的「具備彈性可調整和可持續發展的空間」的選址要求。即使是展覽中面提到的利物浦圖書館確是建於古建築內,但該圖書館盡把建築內部挖空改造,而非像澳門舊法院新中圖般,需要保留樓梯及走廊等結構,可見情況大不相同;荷蘭的圖書館建於中央車站附近,似是想說人家選址亦是交通繁忙地段,但人家的道路網與車流量跟澳門一樣?究竟外國可以是否舊法院新中圖也就可以?讀者不知道,因為展覽說新中圖深化設計將於2016年至2018年方才完成(如沒延期),也沒舊法院地段的車流估算。試問未有詳細資料,便要市民舉腳贊成,豈非強人所難?
意見沒接受 態度仍照舊
再者,展覽明明已在舊法院舉行。為何導賞沒帶市民參觀舊法院,實地讓市民了解新中圖的空間利用及將拆卸的建築,而只是「慳水慳力」地在房間中,按展板資料照稿宣科?更重要的是,只要細心留意,不難發現展覽的內容只是重覆政府過去個多月來的說詞――為何經歷個多月的「公眾溝通」,政府的方案依舊沒有絲毫改動﹖
新中圖展覽展示的,除了是該圖書館的規劃方案,亦是政府對圖書館服務市民的政策思路,不然展覽並不需要提出我們有多需要圖書館。過去多月,社會各界曾積極發表意見,例如有城規會委員曾提出選址愛都,有市民亦指出可考慮於新城興建,但是次展覽只SELL舊法院:為何沒展示其他選址的優劣,讓市民可客觀比較?如此這般的硬銷,是否恰恰反映出政府對於新中圖選址想像的局限,既沒讓市民選擇,亦從沒將社會各界,包括城規會各委員的意見放在心上?
公眾發聲渠道欠奉
為何作為帶領澳門文化發展的新中圖,規劃想象只能局限於舊法院之內?老實說,讀者不反對澳門興建新中圖。作為在圖書館長大的小孩,讀者大約與譚司一樣渴望澳門新中圖的出現,甚至希望新中圖會成為澳門自豪的地方。但為何展覽並沒設意見發表的渠道,讓市民可一起參與建設這本讓屬於澳門人的新中圖?一切一切令人不免懷疑政府所謂的「公眾溝通」,不過是為敷衍市民的公關SHOW一場。
請讓市民的聲音成為新中圖的基石
對於新中圖展覽,讀者是又愛又恨。我感動,因為我親眼看見文化局的前線員工,包括館長有多努力、開放地與公眾溝通交流。有朋友告知,在11月2日的政府假期內,在展場遇着館長親自為觀眾講解;但我失望,因為我知道,在政府如此的思維下,他朝即使圖書館建好了,也只是政府自個兒自HIGH自豪的「輝煌」政績;新中圖再好,也不是市民與政府共同合力而成的文化地標。我們只是被迫接受,沒有發聲、選擇的權利。所謂「文化平權」也只是政府的施捨,政府的體制上、思維上,重頭到尾壓根兒就沒打算考慮我們的意見,讓我們有權參與。
所謂「更好的明天」,也不是澳門人能選擇的明天,也不是澳門人選擇的新中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