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會昨日辯稱城規會秘書處只是「向球員遞水」的輔助角色,撤銷不會影響城規會的獨立性。「我城城市規劃合作社」成員李凱欣反駁,此舉已嚴重弱化城規會監察工務局的功能,又警告原本秘書處有獨立的法律顧問,分析委員是否須利益迴避及分析規劃條件圖是否違法,現在秘書處置於工務局底下,這種獨立性已喪失「如果將提高效率凌駕權力監督及制衡的功能,不是對城規法毫無認識,便是對規劃制度肆意踐踏。」
作為社區規劃工作者,李凱欣認為政府沒有充份理據支持撤銷秘書處的決定,現在只見到制度上的破壞「制度的破壞絶對不亞於景觀上的破壞!制度是由一磚一瓦建構的,如果不充份了解每個環節的結構便拆了條柱,可能會破壞本身的制度結構而不自知」。目前公眾對城市規劃的認知可能主要集中景觀、生態及交通等有形可見的問題,其實更核心的內容更可能是無形的法規、程序及制度。政府今次的決定繞過了城規會,完全沒有諮詢,這既不尊重城規會,亦違反程序正義。
城規會委員:違反立法初衷
城規會委員林翊捷表示,政府在2008年公佈的城市規劃諮詢文本清楚指出負責規劃的行政流程和權力分配有問題,「規劃的編制、審批、實施、土地管理、建設審批及監督的職能集中於同一部門,不利於實現合理的權力制衡…」所以才會設立配備獨立秘書處的城規會,而且委員會的民間代表必須過半,這是當時的立法原意。城規會的秘書處原本直屬運輸工務司,這是考慮到權力制衡,由司長直接統管,更有利平衡各部門的意見,對推動全盤的城市發展政策更為適當,現在政府卻擅自推翻了當年的制度設計。
林翊捷亦指出,現時工務局的職能過多,由土地管理、城市規劃、審批圖則、工程監督、公共建設到工程驗收,整個建設過程的所有步驟都歸一個部門,既不利於權力制衡,也使部門職能擁腫。工務局應是將土地管理、城市規劃的職能分拆出來,簡化工務局過多的職能,同時有利於制衡,這點在鄰近地區如內地、台灣、香港以至世界的其他先進地區都有成功經驗可循。
秘書處被裁,城規會完全被駕空,城規會副主席梁竟成不但沒有質疑政府做法,日前更聲稱相信其他委員也沒有意見。今日梁再受訪時承認事前沒有與其他委員溝通,這只是他個人的猜想,改口稱「日後討論可能有意見都唔出奇」。他重申裁撤秘書處對運作沒有大影響,「城規會只是諮詢機構,最後討論意見都是交給工務局,最後也是由工務局決定」。被問到城規會意見即係無太多影響力?他表示城規會可提供專業意見,城規會委員有獨立思考,發言不會因為有無秘書處而產生差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