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區-2詳規諮詢報告剛出台 區內部分地段規劃發展有出入 工務局:詳規是「大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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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記者小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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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23年06月1日 2:02

城市規劃委員會主席、工務局局長黎永亮(前、右)主持昨日城規會議。(來源:工務局)

城市規劃委員會(下稱城規會)昨(31)討論 11份規劃條件圖草案,其中新城 A區B5地段發展規劃引委員關注。據草案,該地段擬建公屋、公厠以及公共交通轉乘中心,這與去年完成公眾諮詢的東區-2(即新城A區)詳細規劃草案所擬建經屋、設有文化及市政設施、公共交通轉乘中心有明顯出入。城規會主席、工務局局長黎永亮回應傳媒時稱,東區-2詳規是「大方向」,B5土地的用途沒有改變,仍用於建公屋,只是原擬設在裙樓內的文化以及市政設施因應際需要須於A區內另覓地點。

被問及市民日後對就城市規劃提出意見感困惑,因即使被諮詢後,現實與被諮詢的有出入,黎永亮回應時強調,「有少少出入,總的方向是無變的」,以B5地段為例,「擺唔晒咁多文化、市政設施的話,唔係呢個地段擺,喺另外地段擺⋯⋯但會喺A區內。」

委員關注B5地段劃條件圖不見文化、市政設施

根據B5地段的規劃條件圖草案,該地段為公屋用地,設有公共交通轉乘中心以及公厠。在討論該草案時,委員高岸聲表示,草案建議轉乘中心的面積為3,300平方米,而東區-2所建議的則4300平方米,兩者存在差別。

他又指,根據東區-2詳劃,B5地段擬建的文化設施為圖書館,面積為二百平方米但沒有草案顯示;約為5,040平方米的市政設施計劃亦沒有顯示,故要求當局解釋。

根據東區-2(即新城A區)詳細規劃草案,B5地段為經屋用地,並擬建公共交通轉乘中心及設有一個文化設施以及兩個市政設施。

另一委員施冠雄亦表示,根據東區-2詳規,B5地段應該有兩個市政設施以及一個文化設施,但草案未見提及。

工務局城市規劃廳廳長梁耀鴻在回應委員提問時稱,東區-2詳規草案仍在諮詢中,規劃條件圖會參考其條件制作,但要配合區內進行中的建築設計、須兼顧實際情況。

去年當局為東區-2詳規草案展開公開諮詢,由10月7日至12月5日,工務局則於上周公佈諮詢總結報告。

黎永亮:東區-2會跟地段「實際情況去調整

在規劃條件圖草案討論完結後,有媒體問及若A區地段的規劃條件與東區-2詳規有不同時應以那個為準,黎永亮回應稱,東區-2仍在諮詢中,未最後定案。但因有部分地段的項目已開展,將來東區-2詳規「跟返實際(使用)情況去調整。」

他又強調,當局「大致上」、「大方向」按詳規去發展A區地段,但建設部門亦會因應實際情況調整,「將來寫入詳規內容係強制性要求⋯⋯條件圖草案係最低的要求,例如B5地段,我哋係話最少要幾多面積,所以詳規會跟返建設部門實際情況去調整。」

城市規劃委員會主席、工務局局長黎永亮受訪。

問及以B5為例,東區-2詳規建議有文化、市政設施,亦以諮詢了市民意見,一旦改變則與市民所期望有出入。黎永亮則稱,B5地段的土地用途沒有改變,而詳規所指的文化市政設施原擬建於裙樓內,但當局在建計圖則時,交通轉乘站需要的面積變大了,「都係滿足市民的要求,因為交通轉乘站的高度以及面積大了,其他原來想擺喺度的市政設施、文化設施附屬裙樓度就擺唔晒,就係咁嘅情況啫」。

他又表示,工務部門日後會按照有關部門要求去設文化及市政設施的面積及數目。

有關B5地段,東區-2詳規所建議的有其考量以及服務目標,有媒體問及當局日後如何滿足有關需求。黎永亮回應稱,當局須要按「實際、可行性」去調整,「若夾硬一定要擺入去嘅話就變咗幾方面都滿足唔到。」

他續稱,交通轉乘中心是市民的需求,「文化、市政設施亦是服務市民,無衝突,我哋而家唔係取消咗,是按照可行性以及實際情況將其擺喺另外地段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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