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聯會自行解散 六四成往事?區錦新:無可奈何 對抗遺忘個人堅持紀念六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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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記者小聚

網址:https://aamacau.com/?p=101860

時間:2023年06月3日 7:07

八九六四後便成立的澳門民主發展聯委會(簡稱民聯會)於去年十月完成註銷登記手續,正式解散。前民聯會理事長區錦新坦言,這是無可奈何的決定,當時因「國安法」啟動修改,存在很多不知因素,基於保護非活躍會員受影響或免於因日後一些紀念活動而牽連;另一方面,該會最主要的任務——公開紀念六四的燭光集會已被官方定性違法。

區錦新又表示,今年自己亦會如去年般繼續紀念六四,形式還在想,或網上放有燭光的相片。若公開悼念被禁時,每人都可以選擇個人形式悼念,對抗遺忘。

這位前立法議員又強調,連續三十年舉辦六四燭光集會的民聯會以及自己所有紀念六四的活動均沒有違法,亦沒有違反「國安法」。

前民聯會理事長、前立法議員區錦新。

區錦新:為保護不活躍成員 去年十月完成註銷民聯會手

新「國安法」於530日生效。特區政府於去年8月公開諮詢修改「國安法」文本、連同法案草擬、立法會審議及通過到法案正式生效,不用一年時間便完成。518日,立法會更僅用25分鐘全票通過新版「國安法」,所有條文都沒有議員提出異議。

據區錦新,前民聯會在去年9 月召開全體會議並通過決議解散該會,10月身份證明局通知已註銷登記的程序。「(當時)我哋擔心如果呢個會繼續存在的話,修改「國安法」不知因素很多,可能會對已不活躍的會員未來會受影響或牽連。」

當在特區公報找前民聯會的資料時,出現的便是「沒有找到任何資料」。

他又稱,若民聯會續存,日後一旦進行有關紀念六四活動亦或對非活躍成員造成影響。對原本就活躍成員包括自己來講,問題則不太,「無所謂,因為預咗」;

據區錦新,自前民聯會啟動自行解散程序,其原來的臉書專頁由自己便改名為:「我們的共同追求:民主 自由 法治 人權」並由其經營。

他續稱,由415 日至64日期間自己在該臉面貼當年今日六四相片,因民聯會已解散,此舉動則屬個人行為;但若該會繼續存在,此行為或會影響到已非活躍的成員,因不希望見到這種情況,這也是決定解散的原因。

新「國安法」下 區錦新:以民聯會所做過的事亦無一樣違反該法

區錦新認為,根據澳門現時的法理邏輯,新「國安法」絕對不會有追訴權,民聯會不存在就不應被追究。即使以新國安法下,民聯會所做過的事亦沒有一樣違反該法。而以往參與活動的人,「點都追究唔到嘅,理論上。但若以『欲加之罪』或完全不理會法理邏輯就無得講啦⋯⋯正如我現在在臉書貼六四回顧都被砌的話,無得好講啦。」

他又認為,本澳公民社會相較香港「弱得多」,隨著近年香港的公民社會被「雪崩式打殘晒」,「好明顯,澳門公民社會會變得更加弱。事實上,非建制、原來好活躍嘅都靜晒。」

前民聯會章程

決定實屬無可奈何 區錦新:惟當已完成「歷史任務」

前民聯會以推動民主發展為宗旨,包括回應中國民主發展和推動澳門民主發展,在澳門促進政治,社會和文化的發展的民主化。然而,近幾年本澳公民團體日漸沉寂,作為老牌的推動本澳民主發展的團體亦因時局卻步,日後澳門公民社會發展或更趨萎縮。對於解散民聯會決定,區錦新坦言是「無可奈何」之舉。「在一國兩制重置底下,政治環境不同了,無可奈何下的選擇⋯⋯講得好聽啲,完成歷史任務;講得唔好聽,無可奈何」。

他又指,民聯會於1990年成立,惟過去十多年會務基本上停頓。由於政治環境,很多會員並沒有參與會務,而三十年每年六四燭光集會主要由幾個成員籌辦。至於在推動本澳門民主發展事項上,亦由包括新澳門學社、社區發展新動力等團體所取代,民聯會主要是維持六四紀念活動。「呢幾年連六四紀念活動都唔可以做嘅時候,民聯會的存在變得唔係好有需要」。

前民聯會連續30年的六四圖片展亦在2020年後亦因應被禁,這是2020年最後展出的相片。(來源:前民聯會)

除了六四燭光集會被叫停,前民聯會連續30年的六四圖片展亦在2020年後亦因應被禁。區錦新亦坦言,過去無論燭光集會或展出紀念活動被指「行禮如儀,好似無乜意義」,然而,正正這些看似「無乜意義嘅嘢,就係對抗遺忘的方式⋯⋯對抗遺忘未必需好前衛的方法」。正如民聯會過去堅持三十年的六四圖片展覽,雖然網上大量相關相片,但仍堅持六四前後在小城多處展出,這也便是提醒市民的方式,亦是對抗遺忘。

噴水地燭光滅 六四消失?區錦新:以自己方式紀念 對抗遺忘

終審法院於202163 日裁定六四燭光集會違法,而參與六四集會亦被當局用於DQ立法法直選參選人的「罪證」之一。區錦新認為,有終院判決警方絕對會禁止任何六四公開活動,只能等政治環境有所改變再作考慮。然而,個人則會繼續悼念六四。當集體紀念被禁時,每人仍可以選擇以自己的方式來悼念,抵抗遺忘。「當然,仍有人同我講:『國安法通過咗喎,仲搞呢啲?』有人會有咁嘅恐懼。(我)作為做了議員20年嘅人,我好清楚,就算國安法點修改,都無可能話(紀念)呢個行為犯法。⋯⋯當然欲想之罪,何患無辭,真係要郁人點都郁到你。我信法治,我所做嘅完全沒有違反法律,包括國安法」。

「六四事件」三十周年,澳門悼念晚會。

「六四」事件三十周年,由前民聯會舉行的六四燭光集會。

問及會否繼續如去年直播燃燒蠟燭?區錦新稱仍在思考方式,去年由於網絡不穩定,常出現中斷,效果不理想。今年需視乎技術,「至少會擺支蠟燭的相嘅貼文」。

當公開紀念六四變禁忌,事件漸被遺忘?區錦新直言,本澳雖不能直接舉行公開活動,網絡相關資訊無限多,大眾仍可找到有關資訊了解真相,「要記得嘅人係一定會記得,唔要記得嘅人當然唔記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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