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在塔石體育館地面滑倒受傷 林宇滔批體育局無徹查事件、未盡監督之責、不負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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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記者小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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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23年10月31日 22:22

直選議員林宇議(左)及事主陳女士

市民陳女士去(2022)年3月18日在塔石體育館一樓大堂電梯口滑倒受傷,當時正在清潔地面,其後曾多次向體育局反映事件,指當時清潔人員沒有擺放指示牌提醒地滑,亦要求賠償醫療費用。事隔一年多,體育局引述保險公司回覆指,就事件局方及清潔公司都不存在過失。對此,直選議員林宇滔批評局方沒有以善意處理事件,亦未盡到監察之職徹查事件,令市民無法得到賠償。

林宇滔又指,手上的證據不可能作假,可見清潔公司曾指在清潔時及水漬未乾時都放置警示牌在路徑當眼位置是有「做假之嫌」的證詞。

他又批評該局未認真處理、調查和嚴肅追究這件事 ,「其實是匪夷所思、難以置信。」

事主陳女士今日在林宇滔陪同下舉行記者招待會交代事件。期間,林出示事發地點的CCTV錄影並作出說明。

據林宇滔提供的資料,3月18日下午3:51有清潔工作人員在體育館正門的入口位置放了一個警示牌,但其後並沒有繼續在其他地方放警示牌,而且該警示牌的位置與電梯有一段距離。

清潔員完成該區的清潔後,離開到其他地方繼續清潔。約兩分鐘後陳女士到達事發地點即電梯口,但不知道地面尚在清潔,亦沒有發現大堂電梯附近的地面濕滑。又過了一分鐘,相片便顯示陳女士進入電梯時手正在扶腰,當時她已經跌倒並起身,但以為沒有大礙,因此打算繼續上課。

約下午5:05,陳女士在大堂等待救護車。陳女士離開體育館之後,有員工才在電梯附近放置警示牌,並拿出手機疑似拍下照片,以證其曾按指示放警示牌。拍照角度與清潔公司聲明書內附件的圖片角度一致。

林宇滔表示,員工在事後才放置警示牌,清潔公司曾指在清潔時及水漬未乾時都放置警示牌在路徑當眼位置不是事實。

陳女士在記招上指,最初體育局沒有表明不可追討賠償,自己亦來來回回寫了十封信向局方交代事件,但到最後都沒有得到賠償,坦言對局方做法感「失望」。

她又指,摔倒傷及腰部,而當時的衣服因摔倒而濕了。目前仍要治療,仍未知最後需付多少醫療費用。

林宇滔又稱,該事件的「事實已經寫清楚」,亦告知了體育局,但當局並沒有就清潔公司及保險公司的失職、失責及倘有的造假聲明,進行徹底調查及追究,任由市民來承受後果,「這是非常之不負責任的。」

他續稱,然而最令市民失望是局方以及有關公司最後都不願意面對及處理錯誤,還陳女士一個公道。

林宇滔又表示,今次事件雖只是個案,但體育局在明知有錯誤、或涉及造假的情況下仍「視而不見」,「(我)很擔心這個是特區政府現在的一個官場風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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