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務局:已要求毗鄰私人地盤預留「足夠」空間保護古牆 惟未提多少

加思欄馬路古城牆於本月9日間因山泥傾斜倒塌18米。(資料相片)

本月9日晚近加思欄馬路夾於兩地盤之間一斜坡發生山泥傾瀉,導致毗鄰古城牆倒塌18米。工務局在回覆傳媒查詢有關古城牆毗鄰的私人地盤時表示,局方已應文化局要求,要求工程所有人在建築計劃中加入「須預留足夠空間等條件」以保護城牆遺跡,但局方並沒提及「足夠」空間為多少以及其他「條件」又為何。

珍貴的、僅存50米的加思欄古城牆因有關斜坡山泥傾瀉而失去18米,文化局的保育責任以及工務局對斜坡以及兩地盤的監督角色備受質疑。該兩地盤其中一個為政府的傳染病大樓,而另一個則為住宅。是次的山泥傾瀉亦使到毗鄰的嘉安閣一至三層的三單位遭受不同程度的摧毀,其後工務局則做了暫時性修補。

據地籍局資料顯示,該地段只持有《城規法》生效前半年獲批(2013年10月3日)的街道準線圖,距今超過8年半。在《城規法》生效後,規劃條件圖取代街道準線圖,而發展商申請規劃條件圖,相關草案需經城規會公開討論,故有意見質疑當局是否依足程序審批該地盤工程。

工務局:因發現古城牆而改建築計劃 並於2019獲批

工務局在回覆傳媒查詢該私人地盤時表示,該私人建築項目於2012年首次獲批准建築計劃草案(草則),2013年獲批准建築工程計劃(正則),期間均具有效的街道準線圖。其後項目進入施工前的準備階段,並於同年獲發拆卸工程准照。資料顯示工程所有人於2013年拆卸原有建築物及平整土地期間發現城牆遺跡,隨即向局方及文化部門通報。考慮到文物保護,局方因應文化部門意見暫緩相關工程計劃審批程序,要求項目停工,並得到工程所有人配合。

工務局又表示,於 2017年局方接獲文化部門通知已完成文物評定程序,「並應其要求,要求工程所有人在建築計劃中加入須預留足夠空間等條件以保護城牆遺跡。工程所有人於同年提交了建築工程修改計劃,減少了建築土地面積,因應文物保護,本局持續與文化部門溝通協調確保計劃符合要求,並於2019年批准修改計劃。」

據工務局,有關項目屬長期租借批地,須修改土地批給合同。在相關程序完成後已透過第28/2021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公佈,局方隨後按程序發出工程准照。

工務局所指的私人地盤所在位置,圖示中的A部分為現時地盤的面積,而B部分則歸還特區政府的101平方米。

土地修改合同於本年初更正再刊公報 增加要承批人建行人天橋

28/2021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於去年10月15日生效,但該修改土地批給合同在「更正」於本年1月26日的《特區政府公報》公佈。

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在更新版中稱,「土地批給修改合同有不正確之處,因此,透過公佈整份經修改的合同條款以作更正。」

據本年1月26日《特區政府公報》,該土地面積為1,145平方米,其後歸還特區政府101平方米用作為公共街道,故在1041平方米地段將建一幢高9層住宅及停車場樓宇,其中1 層為地庫。當中的更改包括,寫明歸還政府的101平方米的價值為10萬1千元澳門元以及承批人須建公眾可達的行人天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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