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個賭牌批給於本年6月26日到期,在距到期日尚餘數月,特區政府終於1月14日公佈《修改第16/2001號法律〈娛樂場幸運博彩經營法律制度〉》法律草案(下稱:法案)。法案有不少新增建議,當中包括若有違國家安全法則可被取消賭牌、訂明賭牌批給數量最多為六個並禁止轉批給。法案亦建議禁止博彩中介人與承批公司以任何形式或協議分享娛樂場的收入,禁止承包娛樂場專用區域。法案亦建議賭牌承批公司須確保其所有的賭場須設於其不動產內,而現時分散各區的衛星賭場則須在法案生效後的三年內搬至其所屬博企不動產內。然而,是次修法最終能否讓本澳博彩業健康發展仍是未知數。
為了更好地了解今次修法,故將現行法律、諮詢文本以及法案有關國家安全、派代表到博企、博彩中介人,以及有關衛星賭場處理等內容作比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