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保障基金今(29)日公佈《非強制性中央公積金制度》審視報告。報告指,制度實施3年來取得一定成果,本已具備邁向強制實施的條件,然而新冠肺炎疫情出現對澳門經濟造成衝擊,建議特區政府2021至2023年設為期3年的觀察期,並視乎經濟復甦情況,設5年及7年準備期兩個方案,於2026 或 2028 年實施強制性中央公積金制度。
審視報告指出,非強制央積金分配制度自2010年至2020年底政府撥款累計逾286億澳門元,帳戶擁有人最高可獲分配撥款及收益合共86,910澳門元,為構建制度打下基礎。而供款制度實施3年來的參與情況、退休基金規模和投資回報等均持續增長,顯示制度運作順暢並取得一定成果。
至今年9月,加入制度的僱主達264名,約有2.4萬名僱員參與公積金共同計劃和約有7.5萬名居民設立公積金個人計劃,反映居民對自身退休保障的關注,並逐漸意識到及早規劃和積累退休儲備的重要性。研究團隊針對不同持份者進行了20場深度訪談,絕大多數被訪者認同目前制度安排,並對強制實施央積金持正面態度。
報告亦指出,倘本澳經濟能承接2019年的良好態勢,本已具備強制實施的條件。然而,新冠肺炎疫情出現且於全球持續反覆對本澳經濟造成重大衝擊,應謹慎考慮推進強制央積金的進程,參照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預測,2025年本澳實質本地生產總值可大致恢復至2019年水平,因此,建議將2021至2023年設為觀察期,並視乎經濟恢復情況,設5年及7年準備期兩個方案,即最快於2026年,或2028年實施強制央積金。
報告倡平穩過渡強制央積金
在實施細則方面,包括權益歸屬、與私退金銜接以及供款計算基礎上下限等,均建議按目前制度標準作平穩過渡,避免產生任何不確定因素。社保基金將繼續推動僱主、僱員及個人參與非強制央積金,並持續觀察整體經濟及民生狀況,着力推進強制央積金的實施。
學者︰港澳制度不同
有傳媒提出,香港早已推出強積金制度,但備受社會批評,包括與長期服務金對沖及投資回報低等問題。澳大公共行政學系助理教授陳建新回應時表示,澳門與香港的情況不同。香港的確有不少負面意見,最大爭議是香港根本沒有基本養老體系,因為香港沒有養老金制度,相反澳門本身就有。澳門政府先做了第一支柱(養老金制度),再做第二條支柱(強積金),所以兩地有不同。
社保基金主席容光耀指出,強制性中央公積金制度推行後,本澳所有僱主都要參加,而過去曾與僱主進行訪談,結果大部分僱主都同意向強制方向去進行,各方態度正面,只是現時時機不是很適合。
而回報方面,本澳私人退休金有二十年歷史,現七間基金公司提供42個產品,絕大部分有營利,且手續較鄰近地區低,回報都不錯。審視報告亦顯示,退休基金41項產品的平均回報率為8.66%,平均總費用比率為1.31%。
另外,容光耀表示,非強制性中央公積金制度執行三年內,只有一間公司因為部門改組,取消原本的非強積金制度供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