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資產監督規劃辦公室主任陳海帆表示,將立法監管公共資本企業,現正開展相關監管制度的研究工作,會按政府持有股份比例對公共資本企業進行不同層次的監控,預計明年推出草案及諮詢文本,但未必能於明年立法會換屆前提交。
除健全監管制度外,陳海帆又表示,當局會定期審視公共資本企業的作用,若認為無繼續投資的必要,將於短期內撤股或關閉該企業,將企業原有職能轉移至其他相關部門。她提到政府已於澳門創新科技中心股份公司全面退股,主要是考慮到無投資需要,亦準備從另一間公司撤股,但目前未能公佈詳情。
今年6月生效的《公共資本企業對外公佈資料指引》,要求政府持股超過50%的公共資本企業必須公開企業的基本資料、組織架構、財務報表等資料。陳海帆表示,「公共資本企業對外公佈資料平台」上的相關資料會及時更新以便公眾了解。至於政府持股少於50%企業中,澳門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和澳門電訊有限公司未有公開相關資料。現時共有22間公共資本企業,其中的14間是政府投資超過50%。